北愛爾蘭司法院

北愛爾蘭司法院()是北愛爾蘭司法機構的常設部份,由下列的三個高級法院組成:

  • 上訴法院()
  • 高等法院(),早期被稱為最高司法院()。直至2009年10月1日,英國最高法院正式成立後,本院才根據《》改為現名。

司法院現址均位於貝爾法斯特的。

上訴法院
上訴法院是北愛爾蘭境內的最高級法院,專門處理來自皇室法院及高等法院的上訴訴訟,以及由郡法院、裁判法院及審裁處控辯雙方轉交的法律問題;上訴法院的上訴案件則會轉至英國最高法院。

在1930年至1978年期間,司法機構曾經設置,專門處理所有刑事案件的上訴訴訟;在其廢除後,相關職能已經轉交至上訴法院。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由三個分部所組成:

*皇座法庭()
*家事法庭()
*大法官法庭()
在皇座法庭之下,設有專門為商業糾紛及訴訟而設的「」制度,引入調解及仲裁機制以加快審議商業案件。
皇室法院
皇室法院一般處理最嚴重的罪行訴訟,即所有可公訴罪行及皆可審訊罪行。

參見

  • 司法院法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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