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810年代法律

共 6 篇文章

1819年迪恩森林法令

《1819年迪恩森林法令》(;59 Geo 3 c 86)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 第1至6條由《》第1(4)條及[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71/47/schedule 附表] 廢除。 第9至11條由《》附表第IX部廢除。 參見 迪恩森林 1667年迪恩森林法令 1838年迪恩森林(據用)法令 1842年迪恩森林法令 參考文獻 Halsbury's Statutes, The Statu…

1817年蘭加斯特公國法令

《1817年蘭加斯特公國法令》(;57 Geo 3 c 97)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 該法令已由《1829年官地法令》(Crown Lands Act 1829;10 Geo 4 c 50)第1條廢除,除了部分與蘭加斯特公國有關的重要事宜,如公國的世襲繼承。 參考文獻 Halsbury's Statutes, 外部連結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Geo3/57/97/contents Th…

1813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

《1813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53 Geo III c. 64)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改革蘇格蘭。該法令繼《》及《1810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之後進一步對高等民事法院進行改革,設立了兩個分院,即內院及外院。 該法令由《》廢除。 參見 高等民事法院法令 參考文獻

1811年精神病人婚姻法令

《1811年精神病人婚姻法令》()是在英國國王佐治三世在位期間實施的英國國會法令,旨在「防止精神病人結婚」(to prevent the marriage of Lunatics),並使法令生效日期之前、當日或之後所有與精神病人締結的婚姻,不論是否為婚前獲診斷,「就所有用意及目的而言,均屬作廢及無效」(null and void to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whatsoever)。 該法令內容如下: 2021…

1810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

《1810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50 Geo. III c. 112)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改革蘇格蘭。該法令是《》的後續法令,旨在改革高等民事法院,並設立兩個分院,即內院及外院。 通過該法令後,改革仍繼續進行:《1813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確立了外院的最終形式;《1815年陪審團審訊(蘇格蘭)法令》引入了陪審制度。 該法令由《》廢除。 參見 高等民事法院法令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