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3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53 Geo III c. 64)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改革蘇格蘭。該法令繼《》及《1810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之後進一步對高等民事法院進行改革,設立了兩個分院,即內院及外院。
該法令由《》廢除。
參見
- 高等民事法院法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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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53 Geo III c. 64)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改革蘇格蘭。該法令繼《》及《1810年高等民事法院法令》之後進一步對高等民事法院進行改革,設立了兩個分院,即內院及外院。
該法令由《》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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