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
江南省,清朝初期设置的省。辖区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英山县(今湖北省)和嵊泗列島(今浙江省)。 始设于顺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府(今南京市),其前身是明朝的南直隸。康熙年间,江南分省,分为安徽、江苏二省。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江南省正式从官方上宣告被拆分。 历史 顺治时期 1644年,清军入关攻占南直隶后,改为“江南省”。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和操江巡抚三名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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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省,清朝初期设置的省。辖区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英山县(今湖北省)和嵊泗列島(今浙江省)。 始设于顺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府(今南京市),其前身是明朝的南直隸。康熙年间,江南分省,分为安徽、江苏二省。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江南省正式从官方上宣告被拆分。 历史 顺治时期 1644年,清军入关攻占南直隶后,改为“江南省”。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和操江巡抚三名巡抚。…
{{文物保护单位 | 级别 = 省级 | 省区市 = 江苏省 | 名称 = 江南贡院 | 图片 = Jiangnangongyuanpaifang.JPG | 说明 =2006年拍摄,明远楼前牌坊上方匾额中的江南贡院四字为翁同龢所书,2018年,匾额调至牌坊另一面。新匾额为言恭达所书龙门二字匾额。南宋景定二年(1261年)成书的南京地方志《景定建康志》记,建康府贡院共有房屋一百一十间,“面秦淮,接青溪”,远挹方山,气象雄秀。建康府贡院现…
兩江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操江、統轄南河事務,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江南(大致為今蘇皖滬)和江西两省的軍民政務。兩江總督厘治軍民,查舉官吏,修飭封疆,在當時全國所設總督中,唯一掌管三省,是管轄省份最多的總督,政治地位僅次於直隸總督。 沿革 該職的前身為順治四年(1647年)所設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總督部院駐江寧府城(今南京市区)。 顺治六年(1649年),河南省改隶直隶总督。 順治九年(…
江南左布政使司,是中国清朝初期設立的一布政使司,領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潁州府、徐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和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六安直隸州。大体上为今安徽省大部分地區,今江苏省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区、江西婺源,河南永城市等地。 明代其地屬南京直隸地區(南直隸)。清初屬江南省(江南布政使司),隸屬於兩江總督、江寧巡撫。顺治二年(1645年),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隶属于淮阳…
鳳廬巡撫是清朝顺治、康熙年间短暂设置的巡抚。 歷史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以明代南直隶范围设为江南省,下分置左、右布政使,同驻江宁,又设江宁巡抚(驻苏州府,领江宁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镇江5府),鳳廬巡撫(驻淮安府,领淮安府、扬州府及凤阳府、庐州府4府及徐州直隶州)和操江巡抚(驻安庆府)。 顺治四年(1647年)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翌年改为专辖江南、江西,即为两江总督),亦驻江宁。 顺治六年(1649年),以漕运总督兼巡抚…
江南蘇松常鎮太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簡稱江蘇布政使司、江蘇藩司,前身为江南右布政使司,是清朝在蘇州府设立的省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使司」,領今江蘇省東部地區和上海市。 历史 本级政区沿革 明代其地屬南京直隸地區(南直隸)。顺治二年,清廷改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境大致为今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三巡抚(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和操江巡抚)。根据康熙年间的《大清会典》,布政使为一省之长。因此江南布政使的到任,可以认…
江南分省是指清代江南省在康熙年间开始分离,形成安徽、江苏两省的过程。 分省过程 1644年,清军入关之后,攻占南直隶后,改为“江南省”,辖区大体为今安徽、江苏和上海的两省一市范围。最初,清廷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三巡抚(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和操江巡抚)。根据康熙年间的《大清会典》,布政使为一省之长。因此江南布政使的到任,可以认为江南省成立。 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布政使分为左、右两位,分驻江宁府、苏州府。右布政使辖宁…
《江南通志》是清朝政府編修的一部有關江南省的地方志,分兩次編輯。首先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由两江总督于成龙与江苏巡抚余国柱、安徽巡抚徐国相等按礼部要求编纂,共76卷。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下诏要求重修。雍正九年(1731年)十月,當局在江宁设局重修江南通志,两江总督高文良、江苏巡抚尹继善、安徽巡抚程元章聘请黄之隽和翰林院编修邵泰任江南通志纂修。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冬,江南通志成稿,黄之隽便告别志局回家。此志后经别人作了…
江南布政使司是指清朝初期设立的一个行政单位。 概述 1644年,清军入关之后,改南直隶为“江南省”,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驻江宁府),以及三巡抚(江南巡抚、凤庐巡抚和操江巡抚)。根据康熙年间的《大清会典》,布政使为一省之长。因此江南布政使的到任,可以认为江南省成立。 顺治十八年,江南布政使分为左、右两位,分驻江宁府、苏州府。右布政使辖宁、镇、苏、松、常,左布政使辖余下地方。然这两位布政使仍冠以“江南”头衔,所以不可能认为江南分省。 康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