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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 (中華民國)

江蘇省,通稱江蘇(郵政式拼音:),簡稱「蘇」,是原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為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亦是華中七省之一。民国初年,辖区大体与今江苏省相近。民國十六年(1927年)时,剥离出上海特别市、南京特别市。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中央政府遷臺前南京市為中華民國首都。 省名 得名於清代江寧府和蘇州府二府之首字,簡稱「蘇」。 歷史沿革 民國肇建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南方各省紛紛宣佈獨立。九月十三日(西曆11…

江南江淮揚徐海通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江南江淮揚徐海通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簡稱江寧布政使司、江宁藩司,是清朝在江宁府(今南京市)设立的承宣布政使司(省级行政机构)。 历史 清顺治二年,清廷改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区大致包括今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设左、右布政使于江宁(今南京),左为长,右为副,掌全省政令、财赋。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八月,新设江宁布政使于江宁、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海州、通州等府州。全国18个直省,惟江苏省分设两布政使(江宁、江苏)。 官制 江宁布政使…

直隶

直隶,是中国明清兩朝的行政区划名词,原意指直屬中央之地。明代直隶地区的府州由中央直接管理,为直辖区,不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终明一代,直隶地区共有南北两片,稱為南直隸、北直隸,簡稱南直、北直,俗稱南京、北京(南京亦可特指應天府,北京亦可特指順天府),雅稱南畿、北畿。與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合稱為「兩直隸十三布政使司」、「兩京十三州」。 历史 洪武始设直隶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建都应天府(又称京师,永乐初年改为留都南…

太平天國行政區劃

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在建國後,改清廷「省、府、道、縣」的行政區劃方式為「省、郡、縣」三级制,即取消“道”,改“府”为“郡”。當中地方更名普遍是為了避諱,主要避諱範圍為早期六王的名字,如遇「全」字(天王洪秀全)則改「荃」,遇「山」字(南王馮雲山)則改「珊」,如「珊東省」即為一例,遇「貴」(西王蕭朝貴)則改為「桂」,遇「昌」(北王韋昌輝)則改為「瑲」。辛酉十一年(1861年)五月十六日,為避免幼主洪天貴福之諱,將遇「福」字的地名改為「褔」…

江南左布政使司

江南左布政使司,是中国清朝初期設立的一布政使司,領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潁州府、徐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和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六安直隸州。大体上为今安徽省大部分地區,今江苏省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区、江西婺源,河南永城市等地。 明代其地屬南京直隸地區(南直隸)。清初屬江南省(江南布政使司),隸屬於兩江總督、江寧巡撫。顺治二年(1645年),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隶属于淮阳…

江蘇省 (清朝)

江苏省(),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分省,析置江苏、安徽两省。其后辖区大体为今江苏省和上海市。1911年武昌起义的次月,革命党人在11月3日(农历九月十三日)光復上海。11月5日(农历九月十五日),江苏巡抚程德全在苏州宣布“江苏独立”。12月,江浙联军攻克南京。 历史 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攻占扬州和南京,俘虏南明弘光帝,随即将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左、右布政使改名为安徽布…

江南蘇松常鎮太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江南蘇松常鎮太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簡稱江蘇布政使司、江蘇藩司,前身为江南右布政使司,是清朝在蘇州府设立的省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使司」,領今江蘇省東部地區和上海市。 历史 本级政区沿革 明代其地屬南京直隸地區(南直隸)。顺治二年,清廷改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境大致为今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三巡抚(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和操江巡抚)。根据康熙年间的《大清会典》,布政使为一省之长。因此江南布政使的到任,可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