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同盟抗爭支援
星火同盟抗爭支援(,簡稱星火同盟、星火),是2016年成立的組織,目的為支援因社會運動而被捕的人士。 背景 星火同盟於2016年旺角騷亂後成立, 前身為組織「初一的月光」。成員主要來自本土民主前線及香港民族陣綫等多個組織。創辦人包括游蕙禎的男友林肇彥,但林於2018年7月辭任發言人並退出星火同盟。 星火同盟會免費協助被捕人士保釋及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也曾舉辦集會聲援被捕人士及設置街站呼籲市民撰寫心意卡及信件予在囚社運人士,亦會向被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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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同盟抗爭支援(,簡稱星火同盟、星火),是2016年成立的組織,目的為支援因社會運動而被捕的人士。 背景 星火同盟於2016年旺角騷亂後成立, 前身為組織「初一的月光」。成員主要來自本土民主前線及香港民族陣綫等多個組織。創辦人包括游蕙禎的男友林肇彥,但林於2018年7月辭任發言人並退出星火同盟。 星火同盟會免費協助被捕人士保釋及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也曾舉辦集會聲援被捕人士及設置街站呼籲市民撰寫心意卡及信件予在囚社運人士,亦會向被捕人士…
法律诊所(法学院诊所;legal clinic;law clinic;law school clinic)通常是法学院的课程,使法学院学生获得为客户服务的法律执业经验。诊所通常由教授指导, 在特定领域为客户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营利法律实践。 法律诊所起源于面向法学院学生的实践性法学教育模,但今天也有其他非学术性的法律援助。 这一类法律诊所和学术机构没有联系,为律师、法官等提供法律实践机会及法律职业道德的培训,同时提供…
台灣法律扶助制度,即中華民國的法律扶助機制,是為協助經濟弱勢或法律資源不足者獲得法律協助而設立的制度。現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統籌辦理,提供訴訟代理、法律諮詢及其他必要協助。 制度沿革 台灣於2004年公佈實施《法律扶助法》,並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整合過去由政府與各界團體零星推動的法律服務,建立全國性統一制度。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一定的收入或財產標準,特定案件(如家暴、兒少保護、刑事被告)可予以例外放寬。審查機制包括文件審核與面談…
法律援助是為無法在法庭負擔法律代表者提供代表律師的制度,是為確保不論貧富皆可獲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對待、获得律师进行辩护的权利以及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 歷史 法律援助(法援)與福利國家關係密切,而國家提供的法援也會受人們對福利所持態度的影響。法援是國家向一群沒有其他辦法進入法律系統的人所提供的福利,也為一班合資格獲得福利(如社會房屋)的人提供法律意見及出庭機會,以確保福利政策得到執行。在歷史上,法援發揮了強大的角色,確保人們尊重經濟、社…
公設辯護人是一種國家為符合一定資格的刑事訴訟被告所設置為其辯護之人。簡單來說,公設辯護人是公務員,所做的事情極為近似律師的工作,在強制辯護(或稱為義務辯護)的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為被告辯護。除上述情形之外,刑事被告也可以聲請法院指定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設有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國家並不多見,中華民國是一例。其他國家多讓律師為義務辯護取代公設辯護人。 設置公設辯護人的緣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其訴訟中攻擊防禦方法之對等亦在保護的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