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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篇文章

地上权

地上權(英語對應詞:或),在法學上來說,是指以利用他人土地作營造(建築物)、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取得的用益物权。地上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透過直接與土地所有權人的設定行為,取得「地上權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是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的「法定地上權」關係,是指土地和建築物所有人,僅以地上建築、或同時將房地設定抵押,但因未能清償債務而遭拍賣,造成土地和建物的所有權人不同人的時候,法律規定使建物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享有地上權。 特徵 大致上說來,…

井岡山土地法

《井岡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建立農村革命根据地後,於1928年(民國十七年)12月制定的土地法。《井岡山土地法》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毛泽东起草,是中國共產黨在建立農村革命根據地後制定的首部成文土地法。《井岡山土地法》旨在於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貫徹落實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當時所提出的“沒收一切土地”與“土地國有”兩項政策。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土地問題進行了決議後,毛澤東在1929年(民國十八年)4月於兴国县制定《興國土地法》代替原…

西北土地法令

西北土地法令(,正式名称),是美国邦联议会于1787年7月13日通过的法令,此法令创建了西北领地,成为首个美国合并建制领土。1789年的第1届美国国会确认了该法令。该法令被认为是邦联议会通过的最重要的法案之一,确立了联邦政府的主权地位并可以通过吸收新建州而不是扩展现有州的方式进行扩张。 根据法令,领地内禁止奴隶制,实际效果是将阿巴拉契亚山脉到密西西比河之间的俄亥俄河确立为蓄奴州和自由州之间的地理分界,成为梅森-狄克逊线的延伸。 影响 1…

地籍

地籍是指一个国家记载土地基本状况的簿册。其内容一般包括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质量、数量和用途等,有时还包括土地等级、地价及有关文件、数据和图件。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其核心内容就是土地的权属。土地為立國之基礎,亦為國計民生之所繫。孟子滕文公篇有曰:「仁政必自經界始」,又曰「經界正則庶民興」,由此可知地籍釐整之重要性。地政為庶政之母,地籍之正確性影響人民權益甚鉅,亦為政府各項施政之基礎依據所在。 历史 地籍的在古代就是指土地的登记册…

紗紙契

紗紙契是中國古時的一種土地契約,因為紗紙防潮耐用,所以非常適合用作填寫契約,作長期保存。紗紙契至少已存在一千年以上,在廣東等地仍可見有一些土地是以紗紙契作為業權憑據。 紗紙契在澳門 紗紙契在澳門衍生了一種土地問題。氹仔、路環納入葡萄牙統治後,原居民卻沒有將所屬房地產業權向當時澳葡政府註冊立案,故在立契官公署並無地權證明文本,因而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就由原居民代代相傳的情況下繼承,引發後來的社會問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