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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

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是香港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於1993年5月1日註冊總署解散時成立。土地註冊處是首批根據營運基金條例成立的政府部門之一。該處的成立目的為維持一套快捷有效的土地註冊制度,以便土地交易有秩序地進行。現任處長為陸嘉健。 歷史 《土地註冊條例》於1844年2月28日通過,同年成立土地登記所。1949年4月1日與公司登記所、商標登記所、破產管理處、信託管理處和婚姻登記所合併,成立註冊總署(又稱登記總署)。1993年5…

國王陛下土地註冊處

國王陛下土地註冊處()是英國政府的一個非內閣部門,成立於1862年,負責登記英格蘭和威爾斯的土地和財產所有權。它向房屋、社區及地方政府部報告。 現任土地註冊處處長兼行政總監是西蒙·海斯(Simon Hayes)。 參考資料

官地

官地()亦可稱公地或政府土地是指屬於官方的土地,主要用於英聯邦王國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 現今在加拿大及澳洲,「官地」的涵義基本上等同於公共土地,而非君主的私有產業。 香港 在香港,官地是對政府土地的稱呼。 香港英治時期,根據《英皇制誥》,香港所有土地皆屬英國皇室所有,稱為「官地」(crown land,直譯為「皇室土地」);只有極少數例外,其中之一就是中環聖約翰座堂,屬「永久業權」(freehold),為英皇送贈予坎特伯雷大主教(即…

地籍

地籍是指一个国家记载土地基本状况的簿册。其内容一般包括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质量、数量和用途等,有时还包括土地等级、地价及有关文件、数据和图件。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其核心内容就是土地的权属。土地為立國之基礎,亦為國計民生之所繫。孟子滕文公篇有曰:「仁政必自經界始」,又曰「經界正則庶民興」,由此可知地籍釐整之重要性。地政為庶政之母,地籍之正確性影響人民權益甚鉅,亦為政府各項施政之基礎依據所在。 历史 地籍的在古代就是指土地的登记册…

界址

總部外的土地界標。]] 一塊房地產或不動產,在法律上以界址作為限制。界址可以是地表的不連續地形或地物,如溝渠、河岸、樹籬、牆等類似物;但本質上,法律上的界址是一種概念實體、社會建構,附屬於同樣為抽象概念的財產權實體。 地籍圖顯示了各單位土地的界址以及其所有者。然而在任何文化或司法管轄區當中,土地、所有者與社會的關係遠比將土地方塊化來得複雜許多。因此,社會體系會明確界址的概念,並制訂規則與手段,將界址予以落實與具體化。 界址認定 on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