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职能局。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消防部队序列,官兵佩挂武警警衔。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队將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随之纳入应急管理部管理,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职责 指导全国公安消防工作与指导地方公安消防部队管理工作。 下辖单位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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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职能局。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消防部队序列,官兵佩挂武警警衔。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队將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随之纳入应急管理部管理,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职责 指导全国公安消防工作与指导地方公安消防部队管理工作。 下辖单位 公…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浙江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浙江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前身是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消防总队)。 2018年3月,《》公布,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移交…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广东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广东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65年8月,根据国防部、公安部、内务部、财政部、国家编委《》精神,广东省消防民警班长以下人员实行义务兵役制。。2019年12月27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正式挂牌。 2024年6月,各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相继加挂驻地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陕西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陕西省10个地级市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10年(清宣统二年),陕西巡警道拟定《省城消防队办理章程》,设立省城警务总局消防队,设1个消防驻在所、8个消防派驻所。。 2024年6月,各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加挂驻地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局牌子,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陕西…
国家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单位,是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高级消防员进行培训和对社会各类相关人员开展职业培训的场所。培训基地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塘高速公路旁边,距离天津市中心大约20公里,距离北京市大约120公里,距离渤海湾大约45公里,紧邻205国道。 沿革 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的前身是公安消防部队天津指挥学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于2003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安徽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安徽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安徽皖北、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处接管了一部分原消防警察。到1951年,皖北、皖南分别有消防民警84、26人。到1956年,安徽全省共有消防民警123人。1958年8月,安徽省公安厅治安处设消防科。到1962年,安徽全省共有消…
三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是海南省三沙市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属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队级单位,由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三沙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历史 2016年12月,三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进驻永兴岛机场。 2017年2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三沙市消防支队(三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正式成立,是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直属正团级支队。 2019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消防官兵正式退出现役。12月26日,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通称公安消防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存在的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佩挂武警警衔,由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不受武警总部直接领导。 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转隶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改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历史 所属的Ka-32A型直升机。]]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1965年消防中队班长以下实行义务兵役制;1976年消防中队干部改服现役。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加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广西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6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处设消防科。196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设消防处,对内称九处,对外称消防总队。 职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承担下列职责: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湖北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湖北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武汉市,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原汉口警察局消防总队,随后成立了武汉市公安总局消防大队,辖5个中队、116人。1952年8月,武汉市公安总局成立消防处。1953年底,武汉市公安总局消防处接管了汉口公益联合会义勇…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加挂上海市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上海市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866年至1937年 1866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了上海火政处(,又译作:上海水龙公所),负责上海公共租界内的防火、救火工作。同年7月20日,成立了上海第一救火车队(),这是中国第一个现代消防队;8月,又成立了虹口第二救火车队();1…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加挂重庆市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重庆市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重庆警察局成立,消防列为警政要务之一。1914年(中华民国三年),重庆警察厅增设消防监督处。1920年(民国九年),重庆正式设立常备消防队。 职责 根据《》,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承担下列职责: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贵州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贵州省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贵州省。同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贵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原贵州省会警察局消防警察队,共3个分队、29人,隶属于贵阳市公安局治安科。到1951年,贵阳市消防干警增加到60人。 职责 根据《》,贵…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江苏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江苏省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前身是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消防总队)。 2018年3月,《》公布,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移交…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海南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海南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88年海南建省后,于1989年3月成立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海南省公安厅消防局),为副师级。1994年,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调整为正师级。 职责 根据《》,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承担下列职责: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加挂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宁夏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夏省银川市公安局于1950年5月成立了交通消防队,辖一个消防班,共12人。1952年6月,交通消防队增编为2个消防班,共20人。1954年9月,宁夏省撤销,银川市公安局交通消防队撤销,仍保留…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云南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云南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云南省仅昆明建有1个公安消防大队,有消防人员16人;随后又逐渐建立了14个公安消防中队、小队,共有消防干警263人。1963年10月,云南省公安厅治安处设消防科。1965年5月,根据《》,云南省公安消防队伍班长(小队长)…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福建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福建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公安机关接管了原救火会等消防组织,到1950年初,福建省共有公安消防民警87人。1950年5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福州市人民消防警察队,下设3个分队、9个小队和4个瞭望台,共111人、10辆消防车。1951年,…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加挂北京市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北京市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至2020年底,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下辖18个消防救援支队,有193个消防救援站、1177辆消防车,万人拥有消防员4.6人 职责 根据《》,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承担下列职责: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加挂天津市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天津市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01年4月(清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天津都统衙门设消防队。1902年9月(光绪二十八年八月),消防队随天津都统衙门裁撤。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天津南段巡警总局、天津北段巡警总局先后设立消防队。1910年(宣统二年),直隶巡警道天津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