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加挂重庆市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重庆市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重庆警察局成立,消防列为警政要务之一。1914年(中华民国三年),重庆警察厅增设消防监督处。1920年(民国九年),重庆正式设立常备消防队。
职责
根据《》,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承担下列职责: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完成应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组织机构
根据《》,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属于一类总队。
机关内设机构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设有16个业务处室,以及灭火救援指挥部和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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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http://cq.119.gov.cn/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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