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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乃斐派

哈乃斐派(,罗马字:Ḥanafī)是伊斯兰教法学的一大法学派别,属于逊尼派。由艾布·哈尼法所成立,最初流行于伊拉克库法一带。 在阿拔斯王朝的支持下,哈乃斐派在伊拉克蓬勃发展,并向东扩展,到了9世纪,逐渐在呼罗珊和河中地区巩固了自身的地位,并得到了当地萨曼尼德帝国统治者的支持。 突厥语的传播将该教派引入了印度次大陆和安纳托利亚,并被采纳为奥斯曼帝国的主要教法学派。 教法的權威來源之重要性由高至低排列為:古蘭經、聖訓、公議、伊智提哈德、、伊…

賈法里派

贾法里派, 又称贾法里学派、贾法里菲格赫()或贾法里法学,是伊斯兰教早期的九大教法学派之一,是什叶派十二伊玛目系统的教法学派,七伊玛目系统的尼扎里派也遵循这个教法学。创始人贾法尔·萨迪克,系阿里的重孙,什叶派第六代伊玛目,著名教法学家。他曾在麦地那设帐讲学,后来分别成为哈乃斐学派、马立克学派创始人的艾卜·哈尼法·努尔曼和马立克皆就学其门下。该派不排斥创制。 在伊朗,贾法里法学被载入宪法,影响该国治理、立法和司法的各个方面。 在黎巴嫩,该…

沙斐仪派

沙斐仪派(,拉丁化';)、沙菲耶派*,是逊尼派伊斯兰四大教法学中的一大派别,由阿拉伯学者穆罕默德·本·伊德里斯·沙斐仪于公元9世纪初创立。另外三大学派是哈乃斐派、罕百里派和马立克派。 在早期的伊斯兰教中,沙斐仪派是伊斯兰教法学中遵循者最多的一派。然而随着奥斯曼帝国的扩张,在部分穆斯林聚居区,其主导地位被哈乃斐派取代。 主要原则 沙斐仪学派规定了五个权威的教法来源。按照等级划分的顺序,首先依靠的是古兰经,其次是圣训;如果没有一致意见,则依…

麦兹海布

麦兹海布,或者麥茲哈布,是指伊斯蘭教法學中的一个学派,音译自“”( ',,指“做事的方法”。复数: ',)。在伊斯兰教的头150年,曾经有过许多麦兹海布,后来它们大都消失或者并入了其他的学派之中。在2005年为世界主流伊斯兰学者承认的认可了四个逊尼学派(哈乃斐派、马立克派、沙斐仪派、罕百里)、两个什叶学派(賈法里派、宰德派)、伊巴德派和。 参考资料

罕百里派

罕百里(,)教法學派,伊斯蘭教遜尼派伊斯蘭教法學中的四大主流學派之一。這個學派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艾哈迈德·伊本·罕百里,他的弟子建立了這個學派。這個學派的立場被認為較為嚴格且保守,特別是涉及伊斯蘭神學方面的問題。教法權威來源主要來自古兰经和圣训,若兩者皆無法提供指導則先遵循公議(只限於穆罕默德與薩哈巴們所做出之公議),而後伊智提哈德,最終在只有罕見的情況才依據,這個學派盛行於沙烏地阿拉伯與卡塔尔,在敍利亞及伊拉克也有信仰這個學派的群體,但…

马立克派

马立克派是伊斯兰教法学的一大派别,属于逊尼派。由马立克·伊本·艾奈斯于公元8世纪创立。 在律法方面,该派别重视圣训;教法的權威來源首先是古蘭經和聖訓,若仍有模糊不清之處,則依序參考公議、伊智提哈德、、公益(伊斯提斯拉赫),最後是。 遵循马立克学派的穆斯林主要分布在除埃及外的马格里布阿拉伯国家和西非,海湾地区的科威特等国也有分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