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
中華民國護照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發給中華民國國民的國際旅行文件及國籍證明,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在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前,須經中華民國相關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必要的情況才適用之,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與執行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掌理。 自生物特徵護照(晶片護照)發行後,因製作需求,內嵌晶片護照皆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製作簽發,即使於駐外館處申辦護照換領亦同。駐外館處在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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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護照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發給中華民國國民的國際旅行文件及國籍證明,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在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前,須經中華民國相關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必要的情況才適用之,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與執行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掌理。 自生物特徵護照(晶片護照)發行後,因製作需求,內嵌晶片護照皆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製作簽發,即使於駐外館處申辦護照換領亦同。駐外館處在特殊…
{{Infobox Identity document | document_name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 image = ROC mibunsho.jpg | image_caption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面 | image2 = ROC mibunsho ura.jpg | image_caption2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反面 | date_first_issued = 1946年 | using_jurisdic…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俗稱「入臺證」,是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發給中國大陸人民及港澳居民,用以出入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的證件。持有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及外國護照或旅行證件者不得申請。入臺證有單次證、逐次證、一年多次證、兩年多次證、三年多次證之分。另外,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在申請居留證副本和定居時,及外國人在定居時,亦會獲發同樣名稱的證件。 舊版入臺證的機讀區(Machine Readable Zone)代碼中,第一個符號(表示證件型式[Ty…
中華民國居留證,簡稱居留證,俗稱梅花卡,是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給外來人口在中華民國有效領地內合法長期或永久居留的身份證件。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外來人口分為外國人、無戶籍國民、港澳居民、中国大陆人民等四個類別。而居留證則根據移民身份以及許可居留長度的不同,分為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證、港澳居民居留證、港澳居民居留入出境證、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長期居留證等類型。 外僑居留證 外僑居留證爲外國人簽發。取得…
在當前的中華民國法律中,大陸地區人民,又稱中國大陸民眾、大陸居民,為在中國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人民。 此定義是經1991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199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定後法制化。其主管機關為大陸委員會。對於因兩岸分治而滯留在中國大陸的人民,亦稱大陸同胞,動員戡亂時期亦有匪區人民、淪陷區人民等稱呼。 在現行法定中,大陸地區人民的地位介於臺灣地區人民與外國人之間,非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也非中華民國僑民,不…
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是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的駕駛執照之一,全名為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 種類與格式 駕照種類 中華民國法規命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3條規定,共分為15種: No09.「國際駕駛執照」 No10.「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輕型機車),不再發照(民國96年) *劃分為:No11.「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小型輕型機車) 及 No12.「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普通輕型機車)。 No13.「重型機器腳…
中華民國入出境許可證,俗稱金馬證,類別中華民國臺灣地區(金馬澎)入出境許可證,是由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所簽發予設籍金馬地區及澎湖縣居民,經由金門、馬祖及澎湖縣往來中國大陸的旅行證件。申請金馬證免費,台灣籍居民要戶籍遷到金門或馬祖滿六個月以上始可辦理金馬證。 2008年6月19日,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正式公告實施擴大小三通方案,即日起只要持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的中華民國護照及中國大陸政府簽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通行證),即可經由金…
中華民國船員服務手冊是中華民國交通部航港局參照國際勞工組織《1958年海員身份證書公約》為海員而設的身分證明文件和旅行證件,是海員證的一種。該證簽發給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的船員和外籍船員。2015年新版船員服務手冊英文名由變更為,手冊由原60頁減為32頁。 內頁 個人資料頁 104年新版船員服務手冊船員基本資料頁包含內容如下: 類型 / :S 代碼 / :TWN 船員字號 / :一共八位,以“A”开头,后跟七位数字。 姓名 / :前方为…
i僑卡是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发行的证件,其功能是做為中华民国侨胞在海外接受僑務委員會服務之身份識別,以及其返臺時在特約商店消費上可享受某种程度的优惠。2017年9月初次發行時稱為「僑胞卡」,2022年9月升級後改稱「i僑卡」,並擴大功能範圍與取消實體卡片。 背景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定義之僑胞範圍為 僑居海外(除中華民國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 認同中華民國、支持臺灣,並與中華民國駐外機構維持密切互動之海外華人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