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摩 (印度哲學)

印度哲学认为,广义的欢愉、尤其是情欲本身,并无羞耻、污秽之说。它是人类生存的必需,是个体身心健康的根基;只要恪守正法、兼顾阿塔,对伽摩的追求便是端正合宜的。与部分宗教戒律不同,印度教将伽摩视作独立的正向价值予以推崇赞颂。伽摩搭配阿塔、正法,构成完整人生的核心维度。正法、阿塔、伽摩三项人生目的,拥有同等的重要性,应当同步兼顾。

人生各阶段的侧重
多部古印度典籍记载,阿塔、伽摩、正法的优先级,会随人群、年龄自然变化:孩童阶段,求学与审美志趣(伽摩)为首要;青年时期,伽摩与阿塔是核心追求;步入暮年,则应以正法修行为重心。

对应神祇
贝鲁尔古迹群12世纪浮雕:伽摩与其配偶罗蒂。]]
伽摩被神化为伽摩神,配偶为罗蒂。该神祇对应希腊神话的厄洛斯,二者皆司掌人类的情欲吸引与感官爱慕。伽摩天的坐骑是鹦鹉,手持弓矢,以箭矢刺穿人心。弓由甘蔗制成,弓弦是一串蜜蜂,五支箭矢以五种鲜花为箭镞,分别对应五种爱意心绪。五支花箭对应的花卉分别是:莲花(痴心迷恋)、无忧花(为对方魂牵梦萦)、芒果花(别离后的怅然空虚)、茉莉花(日夜思慕)、蓝莲花(心神迷乱、情难自控)。五支箭矢各有名号,杀伤力最强的名为萨莫哈南(痴迷箭),代表神魂颠倒的痴恋。

伽摩神亦别名阿南伽(字面意为 “无形无躯者”),只因欲望无形生发,经由心绪悄然触动人心。

佛教语境中的伽摩
狭义的伽摩指代情欲,广义则涵盖全部感官享乐。早期佛教思想中,伽摩包含三层内涵:心理层面,是人对情欲、感官享乐的主观渴求;其次,伽摩可指代感官欢愉的切身体验;最后,伽摩也代指享乐的客体,即能够催生感官愉悦的事物与行为。伽摩是早期佛教宇宙观、教义的核心概念,亦贯穿于僧众行持规制(毗奈耶)体系当中。
佛教宇宙观中的伽摩
佛教宇宙分为三层天地(界):欲界、色界、无色界。栖身欲界的众生,包含人类、畜生、饿鬼,以及各类诸天、地狱有情,全都深陷根深蒂固的感官贪欲(伽摩)。居于上两界的众生,可经由高深禅定,大幅降伏乃至近乎根除感官贪欲。佛教诸天,尤以忉利天为代表,典籍描绘此处遍布享乐外物,这类欢愉被视作持守善业的福报,是善行功德的果报。
佛教教义中的伽摩
早期佛教教义提出,“欲漏”(kāma-āsava)是三漏(亦作四漏)烦恼之一,必须彻底断除,方能证得觉悟。佛陀初转法轮的《转法轮经》,将“渴求感官享乐”(kāmataṇhā)列为三种贪爱之一,正是贪爱令众生困于轮回流转。

巴利三藏记载,释迦牟尼佛舍弃感官享乐(伽摩),以此作为证悟成佛之道(巴利语:nekkhamma,舍离)。在家居士日常持守五戒,立誓远离 “邪淫”(巴利文:kāmesu micchācāra,迦摩须密遮迦拉)。巴利经典《法句经·法护经》(Sn 2.14)对此戒律有着更直白的阐释,佛陀告诫信众:要么恪守独身梵行,至少不可与他人妻室行淫。

僧众戒律规制中的伽摩
僧众修行以舍弃伽摩为前提,因此律藏(毗奈耶)设立诸多规制,禁止古印度语境中一切关联耽溺感官的行为。巴利律藏首要戒律便是禁绝性行为,包含手淫、两性亲密接触等各类情欲行为。除却情爱,僧众同样禁止诸多感官享乐之事:禁用香膏、化妆品、花环、首饰华饰、奢华陈设、华丽衣袍等奢侈品;同时禁止观赏歌舞伎乐。巴利佛典以“五欲境”(kāma-guṇa)指代能够催生感官愉悦的外物。

沙弥、沙弥尼所受的十学处,以及在家信众在布萨日等特殊时日持守的八关斋戒,均包含以上规约,具体为:断除性行为,不佩戴花环、妆容首饰,不使用华贵床榻,不观听歌舞演艺。《欲经》当中,同样记载了此类活动与感官欲乐的关联。

另请参阅

  • 《》
  • 《欲经》
  • 六敌
  • (神话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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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丘比特
  • 厄洛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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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义同源词汇

参考文献
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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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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