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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篇文章

一责十二法

“一责十二法”(),本作“一责十二”,是載於《三國志》的一項扶餘國的法律,规定盜竊他人財物者要賠償被盜物品價格的十二倍金額給物主。高句丽和百济也有類似的法律,其中前者稱“十倍取償”(或“十二倍酬贓”),規定盜竊他人財物者要賠償被盜物品價格的十倍(或十二倍、十餘倍)金額給物主,而後者規定盜竊他人財物者會被流放和被官府徵收被盜物品價格的兩倍金額。 詳細内容 根據《三國志·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的記載,扶餘國國内法律非常嚴格,而其收錄的四項扶…

安东都督府

安东都督府(676年—705年),唐朝管理高句丽故地的羁縻机构。676年,安东都护府内迁辽城(今辽宁辽阳),辽城(遼東)州都督作为管理高句丽故地的羁縻机构,高句丽宝藏王担任安东都督, 受安东都护府管辖。697年因契丹孙万荣叛乱和大祚榮的崛起废止安东都护府。改辽城(遼東)州都督为安东都督府,由高句丽宝藏王的三子高德武担任安东都督。705年,大祚榮接受唐朝招安,唐朝再设安东都护府。有观点认为,安东都督府后来在晚唐时期演化成了小高句丽。 辽城…

高句麗行政區劃

高句驪行政區劃是高句丽的行政區劃制度。根据中韩史料记载高句丽分为消奴、絶奴、順奴、灌奴、桂婁五部,五部的负责人称为褥薩(耨萨)。 桂婁部为內部,消奴部为西部,絶奴部为北部,順奴部为東部,灌奴部为南部。史书记载高延寿为北部耨萨。 平壤城 (高句丽)(今朝鲜平壤市) 长安城 (高句丽)(今朝鲜平壤市) 辱夷城(高丽龟州万年郡,今朝鲜平安南道定州) 沸流城(高丽殷州兴德郡,今朝鲜平安南道成川) 國內州(不耐城,唐朝國內州,今吉林省集安市) 甘…

東扶餘

東扶餘(),又作東夫餘,是朝鲜半岛史料和高句丽金石文记载的一個國家。根據朝鲜半岛的历史传说,北扶餘君主解夫娄受到上天旨意,將國都東遷建立了東扶餘,后来东扶余国王带素為高句麗大武神王所杀。高句丽《好太王碑》也提到了“東夫餘”,称其最初归附于始祖朱蒙,后来又叛离了高句丽,高句麗在410年再次征服了东扶余。 现代学界一般摒弃传说中的记载,而承认历史上的东扶余为285年慕容鲜卑灭亡扶余国之后,逃亡沃沮的扶余遗民创立的残存政权,但是对于东扶余的地…

安东都护府

地区出土的外国人俑]] 安东都护府(朝鮮語:안동 도호부)原为唐朝和新罗联军在攻灭高句丽之后,建立的管理高句丽故地的机构。旧时的管理机构设在平壤,管辖范围包括今天的朝鲜半岛北部和中国东北地区南部,南界新罗,北邻靺鞨。罗唐战争期间,安东都护府治所从平壤搬到辽东半岛,成为唐朝管理辽东等地的一个军政机构。 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九月,唐朝攻灭高句丽后,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城。轄區最大至鸭绿江下游两岸及辽河以东地区。不过由于罗唐战争期间新罗的…

莫離支

莫離支(),新唐書作大對盧()、隋書作太大兄(),是高句麗的最高官職,意思即是攝政、宰相或國相,相等於今日的國務總理。自渊盖苏文夺权后,改稱呼作莫離支。 著名的莫离支 据《三国史记》记载,高句丽末期,從淵子遊起的四代:即其兒子渊太祚、兩位孫兒渊盖苏文與淵淨土、三位曾孫淵男生、淵男建與淵男产,七人均是高句丽的莫离支。及至渊盖苏文弑君荣留王摄政後,更自封为大莫离支。泉男生ㆍ泉男建ㆍ泉男产自封为太大莫离支(即最高攝政)。 参见 乙支文德 角干…

下句丽侯

西漢元延元年(前12年),高句骊叛乱后,王莽进行镇压,杀死高句麗首领騶。并将高句麗改名为下句丽,高句丽王被贬为下句丽侯,高句丽县也改为下句丽县,但适得其反。 据《三国史记》记载公元14年,琉璃明王西伐居住在今太子河流域的梁貊,进而袭取了新朝玄菟郡的高句丽县。 西元28年,東漢遼東郡太守發兵討伐高句麗。大武神王高無恤堅壁清野,退入国内城。 被后世朝鲜半岛政权所宣称的琉璃明王孺留和大武神王无恤,其在位封号为下句丽侯,其国名也为下句丽。 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