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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語言立法

本文主要介紹比利時的官方语言發展歷史。 1830年:獨立初期 19世紀30年代比利時爆發比利時獨立運動,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由於荷蘭聯合王國在南部省份强制推行荷蘭語。 社會分裂為兩大群體:希望在官方層次上更多使用荷蘭語的弗拉芒居民,以及操法語的貴族之間開始發生衝突。 雖然比利時憲法規定“語言自由”,但是實際上,政府機構例如法院等,都由使用法語的上層階層所把持,因此政府語言亦多為法語。 這種語言的區別對待使比利時北部的弗拉芒居民,以及阿爾隆…

官方语言法令

官方语言法令(,),是加拿大皮埃尔·特鲁多領導的联邦政府通过的一條法令,于1969年9月9日正式生效。 法令赋予英语和法语在联邦政府机构中享有同行地位的权利。尽管官方语言法令不是唯一一部与官方语言相关的法律,但是却是加拿大政府双语政策的基石。该法令在1988年修訂。 法令内容 加拿大人有权从联邦机构或者国营公司得到双语服务。 在法庭上,加拿大人有权选择以英语或法语作出供詞。 议会在通过法律及規例时必须以双语發佈,并且英语版和法语版拥有相…

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是中華民國為保障及推動各族群語言發展的法律,2007年2月2日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首次提出,全文共12條,2017年7月3日由文化部再次提出,全文共16條。該法案在2018年12月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文17條,成為中華民國語言政策的法源依據。 源起 該法案立法精神,根源於1983年,由中華民國政府研擬制定之《語文法草案》,當時擬定機關為教育部;但臺灣社會對《語文法草案》忽略各族群母語、獨尊國語(華語)的立法精神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此法律于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202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该法的首次修订,修订扩大了普通话的适用范围。修订后的版本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參見 推广普通话 現代標準漢語——相關歷史 参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