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
物权(、、)是指物权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他性地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各地區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權的效力 物權依其性質,將產生下列各種普遍皆有的效力: 排他效力 物權本身具有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之物權。故只要兩種物權之內容彼此不相衝突,則可存在於同一標的物之上,並無疑問。譬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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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指物权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他性地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各地區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權的效力 物權依其性質,將產生下列各種普遍皆有的效力: 排他效力 物權本身具有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之物權。故只要兩種物權之內容彼此不相衝突,則可存在於同一標的物之上,並無疑問。譬如說,…
所有权(),又稱-{zh-cn:拥有权;zh-hk:所有權;zh-mo:擁有權;zh-tw:擁有權;}-、完全物权,是指民法上,权利人对标的物可以直接全面排他性支配特定物的物权。所谓「全面支配」,意味着支配范围的全面性和支配时间的无限性,符合这一特征的物权只有所有权。因此,完全物权与所有权在内涵上是一致的。完全物权与限制物权是相对立的概念。 在一般意义上,所有权也指人对于外界自然的支配或者支配形态。后者含义上的所有权(所有),从人类产生…
分家是東亞地區的一种习俗,指一个大家庭的男性子嗣在结婚、成年后将原有家庭分裂为若干个小规模的家庭的过程。物质方面主是财产、债务等分割。 过程 分家就是对大家庭的财产、债务进行重新分配到每个即将产生的小家庭,同时也对各个小家庭将来的义务进行约定。分家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家庭会议,是整个家庭非常重大的家庭政治生活,全部家庭成员都应该到场参与。此外,还需要和家庭成员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偏向的第三者充当公正人,往往会邀请村长、族长、舅老爷等公认的德高望…
夫妻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財產分配至個人頭上。是财产分割一类。 婚姻财产制度中,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离婚时同樣要分割。财产分割对象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的个人财产,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出面裁決和調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