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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或稱《中葡北京條約》(),是大清帝國與葡萄牙王國於1887年在北京簽署的條約,中國史學界一般視其為不平等條約,當中寫明「中國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不過中國在條約中亦保留「葡萄牙如將澳門讓與他國必須經過中國同意」的權利,此為十六世紀以來中葡間首個有關澳門的正式條約。 條約於1928年由國民政府宣佈佈滿,但此片面宣佈期滿僅為政治表態並無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條約仍舊有效。葡萄牙之後仍繼續以此條約為基礎搭配《中葡友好通…

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香港官方英文名稱: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縮寫CEPA)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澳門官方英文名稱: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縮寫CEPA;官方葡文名稱:Acordo de Es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