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金會
澳門基金會(,葡文縮寫:FM;英文:),為澳門具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法人機構,2001年因為區華利基金會利益輸送事件,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下令原澳門基金會和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合併而成。 澳門基金會旨在促進、發展或研究澳門的自身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等活動,且包括推廣澳門的活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監督。 組織法例 第7/2001號法律(2001年6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一個新澳門基金會 - 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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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葡文縮寫:FM;英文:),為澳門具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法人機構,2001年因為區華利基金會利益輸送事件,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下令原澳門基金會和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合併而成。 澳門基金會旨在促進、發展或研究澳門的自身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等活動,且包括推廣澳門的活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監督。 組織法例 第7/2001號法律(2001年6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一個新澳門基金會 - 若干廢止。…
{{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 | name = 醫療專業委員會 | native_name = Conselho dos Profissionais de Saúde | native_name_lang = pt | type = 合議性法定機構 | logo = Regional Emblem of Macau.svg | logo_size = 100px | logo_caption = 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選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設立的法定獨立機構,負責籌備、監察及管理澳門行政長官選舉的具體事務。選管會依據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成立,其主要職能包括審查候選人與選舉委員會成員資格、監察選舉過程是否合法合規、處理選舉投訴及違規行為、公布選舉日程與結果等。 選管會由行政長官根據法律委任5名成員組成,其中1人為主席,現任主席為終審法院院長宋敏莉。該委員會的工作由行政公職局提供行政支援…
金融情報辦公室(,;)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部門,於2006年8月8日成立,最初隸屬於經濟財政司。於2018年10月16日改隸保安司。於2024年2月1日改隸警察總局。 2023年7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律草案,法案建議將該辦公室併入警察總局內增設具技術及運作獨立性的從屬機構,以履行新增的職責。該法案分別於2023年8月及12月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及細則性通過,同年1…
城市規劃委員會(;縮寫:)是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設立的機構,作為政府的諮詢機構,負責在城市規劃的編製、實施、檢討、修改,以及根據《城市規劃法》發出規劃條件圖等相關程序中發表意見。該委員會的成立旨在確保澳門城市的有序發展,維護城市的空間品質和居民的生活品質。澳門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存在和運作確保了城市發展的科學性、可持續性和社會效益。該委員會的專業意見和建議對於澳門城市的規劃和發展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旨在建立…
印務局(;葡文簡稱:IO;)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已廢除的局級政府部門,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出版政策。負責製作、印刷以及出版行政當局、公共機關及其他公法人之刊物或其具專屬出版權之刊物。葡萄牙控制時期名為官印局、澳門政府印刷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時改名為印務局。 印務局前身是官印局、澳門政府印刷署。成立於1900年11月16日,1901年1月1日開始運作,主要負責印製政府公報(或稱「憲報」)及向各個公共部門提供表格。官印局成立以前…
行政長官辦公室(,葡文縮寫:GCE),是在技術及其他方面,輔助行政長官履行職責的機構,由主任、私人助理、顧問、私人秘書、翻譯人員和技術及行政輔助人員組成。 辦公地點 當何厚鏵於1999年5月當選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後,便開始著手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各項工作,其中包括物色主要官員人選、組建司法機關,並從澳葡政府體系中借調部分人員協助工作。而位於新口岸新填海區的大豐銀行大廈(當時只有該銀行佔用部份樓層,其餘全部空置)便成為了…
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是由原來的傳染病康復中心重建而成,於2015年11月竣工,並於2016年1月27日啟用。該中心樓高八層,佔地3,400平方米,設有60間負壓隔離病房,並使用高效能的過濾、消毒和污水淨化系統,將用作康復和應急設施。中心樓高34.7米,共有8個樓層,病房區共3層,有負壓隔離病房60間,每間病房各有一張病床,病房內設高規格雙重互鎖電動門,獨立更衣室;由外至內的空間持續保持單向壓力差,高位送風低位回風,確保空氣單向流動。 同…
司法援助委員會(,葡文縮寫:CAJ)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第13/2012號法律──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於2013年設立的法定合議性機構,隸屬行政法務司,負責管理本地司法援助制度的運作與審核。委員會的設立宗旨是確保在經濟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居民在司法訴訟程序中仍可獲得公平保障。 委員會負責審核司法援助申請、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並可監督援助案件的進程與相關資源分配。其設立保障了經濟困難人士在民事、行政及其他訴訟程序中,能享有免…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葡文縮寫:CPEM)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與第3/2017號行政法規《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設立的法定合議性機構,負責對本地醫療事故事件進行技術鑑定與專業評估。委員會於2017年2月20日正式成立,隸屬衛生局,並由其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 委員會的成立旨在建立一套具專業性與獨立性的醫療事故鑑定機制,以提升醫療爭議處理的透明度與公信力,並促進醫患雙方在處理事故時的理性溝…
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葡文縮寫:CMLM)是根據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及第4/2017號行政法規《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設立的法定合議性機構,於2017年正式運作,隸屬於衛生局並由其提供行政支援。中心的設立目的在於提供一個中立、公正的平台,協助患者與醫療機構以非訴訟方式解決醫療爭議,減少訴訟衝突,促進醫患和解與溝通。 調解中心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及維護醫療秩序為原則,處理對象涵蓋所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範圍內提供或接受醫療服務的個…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葡文縮寫:CARIC)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及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設立的技術支援機構,負責統籌全澳網絡安全事故的預警與應對。該機構由司法警察局協調運作,並由行政公職局與郵電局提供支援,屬網絡安全委員會的技術執行架構之一。 該中心設於司法警察局總部內,主要針對公共部門及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事件進行監…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葡文縮寫:CPA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和第30/2019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設立的法定合議性機構,負責規範及管理澳門地區的社會工作專業資格、註冊制度與紀律監管。該委員會於2019年9月23日正式成立,由社會工作局提供秘書與行政支援。 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包括:審核社會工作者的資格認可與註冊申請、舉辦專業資格考試、制定與執行職業道德守則、處理違…
會計師專業委員會(,葡文縮寫:CPC)是根據第20/2020號法律《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及第42/2020號行政法規《會計師專業委員會》於2020年成立的澳門法定監管機構,隸屬於財政局。委員會負責審核會計師資格與執業批准,制定執業標準與操守守則,並監管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之專業行為。 沿革 2020年11月,依據第20/2020號法律《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與配套第42/2020號行政法規《會計師專業委員會》,正式設立會計師專…
獸醫專業委員會(,葡文縮寫:CPMV)是根據第 4/2023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及配套第22/2023號行政法規《獸醫專業委員會》於2023年成立的法定合議性機構,隸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員會負責管轄本澳獸醫專業人士的資格認可、註冊制度、執業指引與紀律監管。 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至少六名委員組成,成員為本地或海外具備獸醫執業資格的人士,由行政長官委任,履行多元專業身份。市政署為其提供行政與技術支持,協助執行認證程序、發放執業…
法律改革辦公室(葡文:',縮寫GRJ)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個已撤銷的政府部門,負責在檢討重大法典、主要法律制度及其他重要法規的範圍內,行使法規草擬中央機制的職能。 法律改革辦公室於2005年3月14日成立,由行政法務司監督,由一名主任領導及由兩名副主任輔助。 2011年1月1日,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2/2010號行政法規,法律改革辦公室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成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協助澳門特區政府統籌立法計劃的制定並監督其執行…
社會保障基金(,葡文縮寫:FSS;)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屬行政及財政自治實體,隸屬社會文化司(2011年前隸屬經濟財政司),負責執行社會保障範疇的各項政策措施及管理有關資源。 社會保障基金於1990年3月23日成立,當時主要是為本地僱員提供社會保障。透過實施第84/89/M號法令(社會保障制度),向本地勞工提供年老、失業、疾病時的經濟補助。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初期,只有為他人工作的僱員可以供款,隨著社會發展,社會保障基金不斷致力擴大社…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Lang|pt|Gabinete para os Assuntos do Direito Internacional}],縮寫:),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個已撤銷的政府部門,負責國際法文書的磋商、簽訂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等階段提供必要的法律技術輔助;同時亦輔助有關國際及區際法律和司法協助的準備工作。辦公室向行政法務司負責,由一名主任領導及兩名副主任輔助。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於1989年10月4日成立,當時名為法律現代化…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葡文:',葡文縮寫:CFJJ*)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於2001年4月2日成立,由行政法務司監督,負責提供司法及法律領域的專業培訓。由一名主任領導及由一名副主任輔助。 組織法例 第25/2023號行政法規(2023年7月1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組織及運作。 職責 一、舉辦下列人員的專業培訓,包括入職、晉升及進修培訓: 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 登記官及公共公證員; 私人公證員; 司法…
消費者委員會(簡稱:消委會;,葡文縮寫:CC;)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由經濟財政司監督,主要負責保障澳門及來自各地的所有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的主要工作,包括測試市面上各種產品的安全程度和質素,處理消費者對店舖的投訴,向市民提供產品及服務資訊,並透過各類宣傳教育消費者,使消費者知道自己應有的權利及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 歷史 1988年6月13日,設立“消費者委員會”,,隸屬於“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 1995年6月12日,消費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