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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臬兼衔

藩臬兼衔,是明朝中后期至清朝前期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官员互相兼带对方系统官衔的一种任官方式。“藩”指布政使司,“臬”指按察使司,同时代文献中亦有“藩臬兼任”的说法。藩臬兼衔最初见于成化、正德年间针对个别官员的特殊任命,嘉靖中叶以后因边方卓异、有功官员加升久任的需要而大量增加,随后扩散至各省,成为方面官迁转中的任官惯例。 明代布政使司主管钱粮、田土等地方民政事务,其佐贰官通常分守地方;按察使司主管监察官员、处理词讼等刑名事务,其佐贰官通常分…

承宣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為中国明清两朝,中央政府之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機關。 明朝時,承宣布政使司为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是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的辖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负责辖区内的民事事务。同时,由于其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没有正式名称,被借用为行政区名。俗稱「行省」、「省」。 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而一省之刑名、军事则分别由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管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合称为「都布按三司」,皆為省级行…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簡稱布政使,俗稱方伯、藩台、藩司、東司。是中国、越南古代官名。 明朝 明朝時,布政使是-{承宣布政使司}-(國家一級行政區,大約等於現代的「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分左右,个别地方只置一员。(《大明会典》卷四,官制三,外官,贵州止设左布政使一员)。明朝后期,布政司之上又设总督、巡抚,布、按二司受其节制;布政使只管经理钱粮等事,地位逐漸低下。 承宣布政使司是衙署名;其长官为布政使,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