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性倫理

共 6 篇文章

强奸

所創作的《劫奪普羅斯派恩》,現存於博爾蓋塞美術館]] 的兒子強暴了一位貴族婦女盧克麗霞,並造成此婦女自殺,其親戚布魯圖斯因此起兵推翻國王]] 強制性交(,也稱強姦、強暴或性侵)是指在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與之進行性交等插入式性行為,屬性侵犯的一種。施暴者在過程中可能會用以暴力、脅迫、濫權等手段來迫使對方就範。或以低於法定年齡者、神志不清者、心智疾病患者等無同意能力者為其對象。「強姦」與「性侵犯」有時會代替使用。 強姦的報案率、起訴…

性壓抑

性压抑指人們因各種原因無法表現出自己性欲的状态。和性压抑有关的定義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时期有所不同。造成性压抑的因素在不同的文化、宗教团体和道德体系中也有所不同。 性压抑在很大程度上可分为生理、心理因素或是两者的结合。心理因素上,性压抑往往与性冲动有关的內疚感或羞耻感有关。在保守國家,若有人發生同性性行為,可能会受到名譽殺人、迫害或被判處死刑。這也使得某些同性戀不敢表現出性慾望。在许多中东、北非以及南亚國家,政府通过立法來使本國公民性压…

陪睡

陪睡,字面上的意思是陪伴入眠,但在俗語中,特指單方或雙方藉由一夜情或性伙伴關係達成其特定目的或利益之手段。 雖然陪睡一般被認為是一種不正當且不道德之手段,但由於該行為並非法律上的性交易或是強姦,因此陪睡不一定是違法行為。此外,陪睡也會隨著場合、文化或是個人價值觀的不同而被視為一種等價交換的行為,所以不一定必為不正當或不道德之行為。陪睡是俗語「三陪」之一(陪吃、陪跳舞、陪睡),三陪小姐即舞廳的性工作者。 例子 陪睡不限於男性要求女性,有時…

性客体化

性客体化(),也称为性的物化、性对象化,是指将一个人作為性欲的客體來看待。這一概念也可以理解為性方面的物化,即在性方面将一个人作为商品或物品來看待,而不考虑其人格或尊严。 男性和女性都可能被性客体化,但性客体化主要与女性被物化有关,许多女性主義理论和由其衍生的心理学理论對性客体化均有論述。对女孩和妇女的性客体化助长了性别不平等,许多心理学家将物化与妇女的一系列身心健康狀況联系起来。也有研究者認為,性客體化賦予男性負面的身體意象,因而對男…

性同意

示威者。當中兩塊示威牌上寫有「不同意就是不同意」(No Means No),其餘的示威牌則寫道女性的穿着不代表其是否同意。]] 性合意表示性行為的參與者接受彼此的行為,是合意性行為的前提。沒有得到当事人同意而與其進行性行為的情況可視為強姦或性侵犯。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洛伊絲·皮諾這名學者表示社會的性態(sexuality)必須邁向更具溝通性的模式,使得同意更為明確清晰、更具有層次及客觀;這令同意的內涵比起「同意就是同意」或「不同意就…

性倫理

性倫理()又稱為性道德,或作性倫理學,是研究「人類性行為」或人類與性相關之「行為表達」的倫理學分支。性倫理試圖從社會、文化和哲學的角度來理解或評估人際關係和道德中的性活動行為。從歷史上看,那些被視為具有普遍性的性倫理概念通常與宗教價值觀有所關聯。性倫理通常涉及性別認同、性取向、合意性、性關係和生育等問題,其中性倫理的合意性,也就是性關係雙方的同意權是一個最基本的關鍵問題。在法律中,有許多對性行為或性關係的規範是由性倫理衍伸出來的。 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