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性交
近親性行為(),亦稱近親性交、亂倫、近親相姦,指發生在有親屬關係的家庭成員間的性行為。一般指血親之間的性行為,但其範圍可延伸至以下沒血緣關係者的性行為:同一氏族或同一世家的人、姻親之間、被領養者與領養方成員或親屬。 不論古今,亂倫禁忌都是人类社會中最为普遍的文化禁忌。社會大眾大多對一等親間的性行為持批判態度,普世文化通則之一便是對兄弟姊妹性行為的避免和防範。一些社會甚至會把相關禁忌延伸至奶親、繼兄弟姊妹、義兄弟姊妹等。不過是否以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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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性行為(),亦稱近親性交、亂倫、近親相姦,指發生在有親屬關係的家庭成員間的性行為。一般指血親之間的性行為,但其範圍可延伸至以下沒血緣關係者的性行為:同一氏族或同一世家的人、姻親之間、被領養者與領養方成員或親屬。 不論古今,亂倫禁忌都是人类社會中最为普遍的文化禁忌。社會大眾大多對一等親間的性行為持批判態度,普世文化通則之一便是對兄弟姊妹性行為的避免和防範。一些社會甚至會把相關禁忌延伸至奶親、繼兄弟姊妹、義兄弟姊妹等。不過是否以法律禁止…
萊比錫注釋書()是德國刑法典眾注釋書當中,規模最大、歷史也最悠久的一部。注重各條文豐富的歷史脈絡和實務見解,是《萊比錫注釋書》的特色,其深入和詳盡的程度,在法學界響有極高聲譽。與《慕尼黑注釋書》()、《體系注釋書》()並列為德國(實體)刑法注釋書的三大鉅作。 書名變遷 第一版於1920年初上市,其真正的書名為《帝國刑法典:尤其注重帝國法院的裁判見解》(),但由於帝國法院位於萊比錫之故,學界慣稱為《萊比錫注釋書》。 二戰結束後,因為「帝國…
《德国刑法》(,)是德国的刑法典。 历史 德国刑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71年5月15日在德国国会通过的德意志帝国刑法典(1872年1月1生效),内容与1870年北德意志邦联刑法典基本相同。 这部帝国刑法典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几经修订,不仅是为了响应德国基本法在修订中不断变化的道德观念和宪法规定,而且也是为了响应科学和技术改革。新型犯罪的例子有洗钱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刑法典是刑法的法典化和关键法律文本,而修正案包含影响刑法的规定,例如新…
德国刑法第86a条禁止“在艺术、科学、研究或教育”以外的场合“使用违宪组织的标志”,该法律未指明具体禁止的标志,且官方没有完整清单。当时,该法律主要用于取缔纳粹主义、共产主义和伊斯蘭恐怖主義的标志。刑法第86a条制定于冷战期间,知名案例包括1956年取缔德国共产党,其他还有1952年取缔社會主義帝國黨以及其他几个较小的极右政党。 2014年为防止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在德国的渗透,德国根据该法律禁止伊斯兰国的一切政治象征,包括“伊斯兰国国旗”…
德國刑事法第175條(正式缩写为§175 StGB)於1871年5月15日在德意志帝國時期頒佈,1994年3月10日被廢除。此德國刑事法條例將男人之間的同性性行為,以性悖軌法之名定為刑事罪行。 此條例曾作多次修訂。納粹德國於1935年,將該條例所適用的範圍更加擴大,並加強逮捕觸犯第175條的人士,導致數千人死於集中營。東德於1950年將條例回復到前一版本,再於1968年進一步將條例有效範圍收窄至與18歲以下少年性交,並於1988年將該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