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宣言
《美國獨立宣言》(),全稱《美利堅十三個聯合邦一致宣言》。此份版本現藏於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並被視為最具官方性質的原件。 作為人權與自由理念的象徵,《獨立宣言》具有深遠的世界性影響。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視其為國家的道德準則,並主張應依其精神來詮釋《美國憲法》。1863年,林肯於南北戰爭期間發表著名的蓋茲堡演說,將《獨立宣言》的理念置於演說核心,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演講之一。宣言中第二句話:「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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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宣言》(),全稱《美利堅十三個聯合邦一致宣言》。此份版本現藏於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並被視為最具官方性質的原件。 作為人權與自由理念的象徵,《獨立宣言》具有深遠的世界性影響。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視其為國家的道德準則,並主張應依其精神來詮釋《美國憲法》。1863年,林肯於南北戰爭期間發表著名的蓋茲堡演說,將《獨立宣言》的理念置於演說核心,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演講之一。宣言中第二句話:「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
《大陸盟約》(),又稱《大陸協定》或《盟約條款》(),是北美十三殖民地在美國獨立革命前夕,為了共同抗衡大英帝國而締結的一項歷史性聯合協議。1774年10月20日,第一次大陸會議於費城木匠廳正式通過此案。當時北美殖民地與英國本土的政治危機正急速升溫,《大陸盟約》的誕生正是各殖民地對英國國會強硬實施《不可容忍法令》的集體反彈。大會期望透過對英實施嚴厲的經濟制裁,包括全面抵制英國貨品的進口與消費,並在必要時停止向英國出口北美物資,從而向英國國…
,油畫約繪於1783年]] 大陸會議(),或作大陸議會,是北美十三殖民地在對抗大英帝國、乃至其後宣告美國獨立的關鍵時期,所成立的一系列兼具立法與最高行政職能的集體決策機構。在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後,該機構實質上扮演了十三殖民地及新誕生美利堅合眾國的臨時中央政府。廣義上的「大陸會議」涵蓋了三個不同的歷史階段:首先是1774年至1781年間運作的第一次與第二次大陸會議,其次則是1781年《邦聯條例》生效後改組而成、並一直運作至1789年的邦聯…
費城獨立廳內的第二次大陸會議舊址]] 第二次大陸會議()是1775年至1781年存在於十三個殖民地的代表會議,這些殖民地聯合起來支持美國獨立戰爭,從而使得美國脫離大英帝國而獨立。會議組成了一個新的聯邦,最初命名為北美聯合殖民地,1776年改名為美利堅合眾國。1775年5月10日,萊克星頓戰役和康科德戰役之後,會議在費城召開,來自13個殖民地中的12個殖民地的代表出席了會議。 第二次大陸會議繼承了第一次大陸會議,第一次大陸會議於1774年…
“模范条约”,或“1776年计划”(英文 Model Treaty ),在美国革命期间创建,是美国新政府与其他国家之间外交关系和未来(签定)条约的理想指南。 创建 1776年6月11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决定设立三个委员会,一个起草《独立宣言》,一个起草《联邦条例》,以及 一个起草一份“模范条约”来指导对外关系。 委员会于6月12日成立。“决议设立委员会准备一份向外国提出的条约计划,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选定成员包括,约翰·迪金森先生、本杰…
邦聯議會或邦联国会()是美利坚合众国于1781年3月1日至1789年3月4日间的统治机构,具有一院制立法和行政的功能,由各个州立法机构任命的代表组成,每个州有一个投票权,前身为第二届大陆会议,根据1781年的《邦联条例》设立。会议地点包括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独立厅、马里兰州议会大厦、纽约市华尔街联邦厅。根据《美国宪法》,邦聯議會於1789年由美国国会继承。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第一次大陸會議()是美國獨立戰爭初期,由13個殖民地中的12個殖民地代表於1774年9月5日至10月26日在宾夕法尼亚省費城木匠廳召開的會議,其中獨缺的喬治亞州因親英派的聲勢壓倒反抗派而延宕至下次會議才得以參與。這次會議是在英國海軍對波士頓港實施封鎖以及英國國會通過懲罰性的《不可容忍法案》以回應波士頓傾茶事件後由大陸代表們組織的会议。 在大會開幕的幾週內,代表們就殖民地如何共同應對英國政府的強制行動進行了激烈的討論,並致力於共同的事業。…
橄榄枝請願書()是1775年7月5日由第二次大陸會議通過的一項文件,该文件被認為是避免大不列顛王國和由大陸會議所代表的北美十三殖民地之間發生全面戰爭的最後努力。大陸會議此前已經授權侵入加拿大超過一周,但這份請願書仍然申明北美殖民者們效忠于大不列顛王國,並懇求英王喬治三世阻止雙方間的進一步衝突。7月8日,請願書被送往倫敦。然而,在一份名为《》的文件在7月6日發布後,請願書在倫敦并未取得顯著成效。 1775年8月,大不列顛王國以《》正式宣佈…
安納波利斯會議()是1786年在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舉行的一項會議,由當時美國五州(紐澤西州、紐約州、賓夕法尼亚州、德拉瓦州、維吉尼亞州)的12位代表參與,並以全數贊同達成召開制憲會議的決議。這項會議的正式全名是修補聯邦政府缺陷的委員會議(Meeting of Commissioners to Remedy Defect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長期對邦聯條例感到不滿的紐約代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會議中,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