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納波利斯會議 (1786年)
安納波利斯會議()是1786年在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舉行的一項會議,由當時美國五州(紐澤西州、紐約州、賓夕法尼亚州、德拉瓦州、維吉尼亞州)的12位代表參與,並以全數贊同達成召開制憲會議的決議。這項會議的正式全名是修補聯邦政府缺陷的委員會議(Meeting of Commissioners to Remedy Defect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長期對邦聯條例感到不滿的紐約代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會議中,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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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納波利斯會議()是1786年在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舉行的一項會議,由當時美國五州(紐澤西州、紐約州、賓夕法尼亚州、德拉瓦州、維吉尼亞州)的12位代表參與,並以全數贊同達成召開制憲會議的決議。這項會議的正式全名是修補聯邦政府缺陷的委員會議(Meeting of Commissioners to Remedy Defect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長期對邦聯條例感到不滿的紐約代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會議中,擔…
弗农山会议(又译作“维农山会议”),是1785年3月21日至28日的一次会议,来自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州的两州代表参加,旨在讨论在两州共同水域的航行权事宜。1785年3月28日,双方提出了一项13点提案,以管理和协调两州在波多马克河、波托马克河和切萨皮克湾的相关权利事宜。该提案统称《弗农山协议》,正式命名为《1785协议》,该协议不仅涵盖潮水水域通航,也延伸至包括通行税、商业法规、捕鱼权和债务征收问题。 两州议会予以批准该契约,为后来各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