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后, 国防工业在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下,由刘鼎分管。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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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后, 国防工业在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下,由刘鼎分管。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置的一个部门。 部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主管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器、船舶、兵器、航空工业、化学和建筑材料工业等方面的工作。 历史 194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重工业部保留了钢铁工业管理局、有色金属管理局、化学工业管理局、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 历史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簡稱政务院文教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9日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立中华人民…
政务院秘书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办公机关,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职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政务院秘书厅的主要任…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成立。 部门职权及历史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立的部门。新闻总署的工作接受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 根据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执行国家的新闻政策及有关新…
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0年9月5日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置的一个部门。 部门工作 历史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及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的决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 1952年4月18日…
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主管林业工作。 沿革 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其管辖的垦务工作移交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主管。林业部统一领导全国的林业建设和国营木材生产、木材管理工作。林业部成立时,部机关设5个司局以及木材公司。 1952年11月22日到28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林业会议,确定继续贯彻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利用的方针,并且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 历史 1950年初,全国接管和重新组建了15个地质调查所和研究所,全部职工约800人。为了使当时有限的地质力量发挥出最大的效力,1950年2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设置的一个部门。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在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历史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设置。1954年9…
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11月15日设置的一个負責扫除文盲的部门。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为有步骤地扫除文盲,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历史 机构设置 1…
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4月18日设置的一个部门。 历史 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设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设置的一个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原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的工作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负责,但燃料部次年即被拆分…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部门。 历史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周恩来在当天亲笔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份外交文书:“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即告结束。国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设置的一个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原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的工作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负责。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部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业部的组建工作尚未就绪,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撤销食品工业部。决议内容指出,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业部无单独设置的必要,应即结束。将其所管辖的糖业、烟酒、油脂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