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置的一个部门。

部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主管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器、船舶、兵器、航空工业、化学和建筑材料工业等方面的工作。

历史
194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从重工业部内分设出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主管国防工业)。重工业部所辖的机器工业局、船舶工业局、航空工业局和兵工总局相应撤销,前三局的相关工作由第一机械工业部负责接管,兵工总局工作由第二机械工业部接管。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接替相关工作。

组织结构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办公厅
**计划司
**经理司
**人事司
**会计司
**检察室
**钢铁工业局
**有色金属工业局:局长李华
**机器工业局
**船舶工业局:由于当时船舶工业设计、制造和测试等集中在上海,1951年在上海组建重工业部船舶工业局,由华东工业部副部长程望兼任局长。1952年8月船舶工业局建制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
**航空工业局:朝鲜战争爆发后,1950年12月,周恩来总理连续召集会议,研究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问题。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空军司令员刘亚楼、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以及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沈鸿和重工业部的段子俊等人参加会议。会议确定: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道路,是先修理后制造,再发展到自行设计;要争取苏联的帮助。为加强对航空工业建设的领导,1951年4月17日,中央军委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决定将空军所管辖的工厂,包括人员、设备、资材、厂房、厂址全部移交给航空工业局;决定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置于军委领导之下,并决定以聂荣臻、李富春、刘亚楼、何长工、段子俊、马文等为委员,聂荣臻为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1951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并财委发出通知,决定成立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一切飞机的修理工作,由段子俊任局长。1951年4月29日,周恩来总理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批准航空工业局成立,地点在沈阳。1951年7月,政务院任命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兼任航空工业局局长,具体负责航空工业的组建工作,段子俊、陈一民、陈平任副局长。1951年5月至9月,空军将全部航空工厂移交重工业部管理。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接收空军划归的工厂16个,兵器工业局划归的工厂2个,共18个,职工近万人。
**化学工业局
**兵工总局:副部长刘鼎兼任局长 副局长钱之道、郑汉涛。机构、人员都是华北兵工局原班人马,只是调东北兵工局副局长钱之道兼任副局长。
***华北兵工局:1949年为华北人民政府公营企业部兵工局。
***西南兵工局:1951年西南工业部机械局改称。
***东北兵工局
***中南兵工局:第二副局长吴运铎
**电信工业局:1949年前后接管了资源委员会、国防部、交通部、联合勤务总部以及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等所属的电信企业12个,其中收音机、广播机、通信机厂4个,电话机、交换机厂2个,电线、电池、电灯泡厂5个,雷达修理厂1个。职工总共不到4000人。加上后来征用美商上海奇异安迪生电器公司(生产灯泡)和中美合资上海中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有线电设备),职工总数也只有4500人,设备1000多台。1949年7月1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电信总局工业管理处在天津成立。1950年4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信部向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提出《关于成立全国性电信工业管理局的报告》。1950年5月,政务院批准在重工业部建制内成立电信工业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的电信工业企业。“由于目前重工业部尚无暇直接照顾”,决定委托军委通信部负责日常领导,并由军委通信部部长王诤兼任电信工业局局长。1950年10月19日,电信工业局正式开始运转,所属工厂共计8个企业单位。分布为:天津4个、重庆2个、汉口和泸县各1个。其中2个无线电厂、1个有线电厂(规模很小)、3个干电池及蓄电池厂、1个电线厂、1个电机厂。职工5600余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80人。1952年8月,国家决定对整个工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撤销重工业部。此时,电信工业局如归属到邮电部,面临没有工业投资的局面;如果归属到一机部,一机部领导认为电信工业没有发展前途;最后归二机部序列。

部长

陈云

何长工(代理)(1950年6月)

王鹤寿(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部长,1952年8月任)

副部长

  • 何长工(1952年8月卸任)
  • 钟林(专家)
  • 刘鼎(1952年8月卸任)
  • 吕东(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副部长,1952年8月任)
  • 赖际发(原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办厅主任,1952年8月)
  • 夏耘(原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办公厅主任,1954年6月)

参考文献
*

参见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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