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部门。

历史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周恩来在当天亲笔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份外交文书:“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1949年11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举行外交部成立大会。外交部下设办公厅、苏联东欧司、亚洲司、西欧非洲司、美洲澳洲司、国际司、情报司、条约委员会、外交政策委员会9个司级单位。1951年9月,办公厅人事处升格为外交部人事司,办公厅另增设签证处和编译委员会。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其工作并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情报司;撤销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其负责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交由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情报司负责。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组织结构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机关设置9个厅、司、委员会:

  • 办公厅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公厅

** 主任王炳南,副主任阎宝航、董越千、赖亚力、周竹安
***总务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总务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行政司和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
***秘书处
***机要处 → 外交部机要局
****处长周竹安
***人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人事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干部司
***交际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
****处长王倬如,副处长沈平、王拓、魏宝善
****1952年交际处下设交际科和典礼科
****后改组下设:一科(分管社会主义国家驻华使馆)、二科(分管资本主义国家驻华使馆)、三科(典礼)
***签证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
****1951年1月,办公厅增设签证处,秘书处第三科(护照科)划归签证处,下设签证科、护照科

  • 苏联东欧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亚司

** 司长伍修权

  • 亚洲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亚洲司

** 司长沈端先兼,副司长陈家康实际主管工作。专员符浩分管日本事务,专员谢爽秋分管朝鲜越南事务。
*** 二科:日本事务,参与对日本国的研究工作和中日两国的民间外交工作。

  • 西欧非洲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洲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非洲司

** 司长宦乡、副司长温朋久

  • 美洲澳洲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

** 司长柯柏年

  • 国际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际司

** 司长董越千(兼),副司长龚普生

  • 情报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司:

** 司长龚澎
***一科:负责外国记者工作。
***二科:联系驻华使馆。
***三科:国际新闻动态调研。科长孙方/曹棉之/马兖生,副科长曹棉之。
***外交部图书馆

  • 条约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

** 主任委员章汉夫(兼)

  • 外交政策委员会 → 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主任委员:周恩来(兼)
** 副主任委员:乔冠华
** 秘书委员:杨刚

历任部长

周恩来(1949年10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任)

参考文献
*

参见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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