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汉武帝於元光元年(西元前134年)確立。察举制不同于以先秦的世袭和後來隋唐的科举制,主要特徵為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及选取人才,推荐予上级或者中央,被试用及考核後,再任命為官职。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之一。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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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汉武帝於元光元年(西元前134年)確立。察举制不同于以先秦的世袭和後來隋唐的科举制,主要特徵為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及选取人才,推荐予上级或者中央,被试用及考核後,再任命為官职。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之一。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
行领军,三国官制中为三品(换算成官秩约为二千石),出征时权同中领军。中领军掌禁兵,主五校尉、中垒、武卫三营,可以开府,下设长史、司马。资重者为领军将军,资轻者为中领军,出征则置行领军。夏侯渊、龚衡、冯习、赵统、吴班等人皆曾担任行领军之职。 參考資料
三国时期的官制大多与东汉制度类似。历史上留存比较完备的是曹魏的制度,因为曹魏的继承者西晋统一了当时的中国,所以曹魏的制度作为正统得以很好的保存。而由於蜀汉、孫吴為废国,故其制度逐渐散逸了。 曹魏官制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魏国体制。曹丕称帝后,将魏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期间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由于曹魏的建立為汉献帝禅让的结果,所以东汉的旧体制基本得以保留。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
州郡兵,魏晋时归属州刺史、郡太守统领的地方军队。 古代州郡所辖的武装,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也被调遣出征。秦朝统一后,分全国为36郡。郡置材官,即步兵。汉朝郡国并行。魏晋南北朝时军队分作两大系统,中央禁军及相对于“外军”的州郡兵。东汉末年,曹操统一北方。三国曹魏在若干州郡设置军队,魏明帝太和年间十二州中有八州置兵。曹魏末年西晋初年,各州有的以都督领刺史,有的以刺史加将军号领兵,从此诸州全部置兵。西晋太康三年(282年)刺史罢将军名号,也…
二重君主观是钱穆在《国史大纲》第十二章所提及的一种从东汉到隋朝之前郡吏视太守为君,自己为臣,称州、郡为“本朝”的社会观念。属吏除了把皇帝认为是君,征辟自己的长官也认为是自己的君。钱穆认为:“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由于汉朝太守可以自己任命郡吏,所以从东汉时期开始二重君主观十分流行。史籍中多次出现“君臣”一类的字眼描述太守和郡吏之间关系。 北周皇帝宇文邕对这现象十分反感,曾说过“且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