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

秀山花灯(又称跳花灯耍花灯花灯戏)是中国民间歌舞花灯的一种,也是中国西南地区花灯艺术中的一支重要流派,因其主要分布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且其花灯艺术最具代表性而得名,此外还广泛流传于四川、湖南、贵州、湖北四省交界的土家族聚居地区。秀山花灯起源于唐宋时期,兴盛于清代,清末民初正式命名为“秀山花灯”,是一种集歌舞、戏剧、民俗、杂技、纸扎等艺术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2006年5月20日,秀山花灯列入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历史
秀山位于重庆市东南边陲,距重庆市区700余公里,东临湖南湘西,南接贵州松桃,北接酉阳,东北角距离湖北恩施地界仅20余公里。秀山属云贵高原东北角的武陵山脉地带,地形以大小不一的山间盆地为主,境内梅江、平江、溶溪河、酉水流过,自古以来“处蜀偏远”,为“百阻蛮荒”之地。土司制度时期,统治者在县东筑了一道近200千米的“边墙”,把秀山划为生苗区,并下了“蛮不出境,汉不入洞”的禁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秀山交通极其闭塞,因此历史上均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造就了当地独特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艺术。特别是清朝“改土归流”后,当地世代居住的土家、苗、汉各族人民的文化大量交流融合,产生了包括秀山花灯在内的多种多样的文化艺术形式,历史悠久。秀山花灯的历史被中国官方概括为“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发展于民国,辉煌于新中国成立以后”

土著说
民间普遍认为秀山花灯是“土生土长”的,因为它的表演形式、舞蹈、音乐、唱词、服饰道具以及演出习俗自成体系,独具风格,与云南花灯、贵州花灯等其他地方艺术有很大区别,表演形式和艺术风格各异,比如:在跳花灯的“启灯”仪式上,花灯客(民间花灯艺人)先要在自家堂屋设灯堂,敬花灯祖先,然后方能走村串寨去跳灯,在民俗中是独一无二的;此外,有的民间艺人听祖上传说,土生土长的秀山花灯于清代中叶逐渐传入黔北、湘西、酉阳、黔江、彭水等地。),仁宗年间进贡队伍每次多达四五百人,在京城看见皇帝用花灯为生母祈求光明,便带回几盏象征吉祥的红灯,然后逐步演变形成如今的花灯艺术。如今龙姓、石姓均有花灯世家,可能是当时上京进贡的五姓蕃的后裔,此外有的花灯形似宫灯,有的花灯曲调类似宫廷音乐,据此或可认为秀山花灯是北宋年间由开封传入的。《红灯调》中还有唱段:“灯是灯,灯是灯,灯从何处来?灯从何处兴?唐王设下花灯会,年年元宵闹花灯;花灯三千六百盏,留下两盏到如今。”总之,根据这些唱词,可以大致证实花灯是唐宋时期传入秀山的,且起源于唐宋的宫廷花灯和元代的祭祀歌舞“跳团团”,经历了上千年的演进后成为集民俗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唱跳艺术形式。

土著外来结合说
元朝末年,陈友谅在与朱元璋的鄱阳湖之战中失败,败兵将士多系安徽、江西人,他们流亡湘西、川东南一带,在此分散定居,长期与土著人在一起,从而将外地的民间艺术同本地的花灯艺术融为一体。多数民间艺人认为,清朝雍正十三年(1735年),秀山经过“改土归流”,废除了800余年的土司制度,废除了“蛮不出洞,汉不入境”的禁令,引进汉文化,且“湖广填四川”传入了汉族的民间艺术、促进了当地生产力的发展,移民和当地的土家族、苗族人民共同劳动生活,风俗习惯逐渐融为一体,形成独特的花灯艺术。如今花灯音乐中有的曲调类似江西采茶调和安徽花鼓灯。

抗日战争时期,大量“下江人”涌入这一地区,江汉文化促进了秀山花灯歌舞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视发展秀山花灯,诸多舞蹈工作者多次深入秀山县向花灯艺人学习并进行了多次收集、整理工作并出版相关著作,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花灯调演,成立了专业的“秀山花灯歌舞剧团”,秀山花灯全面发展。1995年10月,文化部把秀山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花灯歌舞之乡”,1984年11月,四川省文化厅把秀山花灯戏列为“四川省四大剧种”之一,1999年11月,重庆市把“秀山花灯”列为“巴渝十大民间艺术”之一。。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秀山花灯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彭兴茂(1957年7月生,土家族)和石化明(1930年11月—2009年4月,土家族),重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何建勋(1972年生,土家族,同时也是“秀山民歌”的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杨正斌(1950年生,土家族)。

秀山县政府先后成立县花灯研究所、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秀山花灯艺术协会等,开展项目记录、整理等工作,编辑出版约60万字的《秀山花灯大全》。编印《秀山花灯》《秀山民歌》乡土教材,在全县中小学校推广,创建市级非遗(花灯)传承基地2个。并加大对民间灯班和花灯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开展花灯广场舞普及培训活动,此外政府还加强对秀山花灯的宣传推广。

内容
秀山花灯是集歌舞、小戏、曲艺、杂技、吹打、仪式为一体的综合类民俗表演艺术,主要分布在秀山县的兰桥、溶溪、峨溶一带。每年农历正月初二“起灯”,正月十五元宵后“辞灯”,正月十六以后称作“厚脸灯”。“起灯”是为立神位、拜诸神,“辞灯”是为送灯神、敬神灵。民俗活动按照程序进行,整个活动名为“跳灯”

起灯
秀山花灯演出时有一整套传统习俗礼仪。演出前首先要设“灯堂”。灯堂一般设在本村灯班组织者或特别喜爱花灯的人家中。先在堂屋的左上方摆一张方桌,桌上方墙上贴七张长方形纸钱,下面贴七张三指宽的牌位,分别为“正月冲天风火院内位”、“岳王显主老龙神君位”、“腊光先人位”、“金花小姐银花二娘位”、“锣钹先师鼓板先人位”、“众姓门中先亡远祖位”、“唐朝走教一切神祇位”。并在桌上设香、烛、刀头(一方块煮熟的猪肉)

参见

  • 花灯
  • 花灯剧
  • 二人转(与花灯戏的表演形式具有相似之处)
  • 《黄杨扁担》(著名的秀山民歌,在秀山花灯中也具有重要地位)
  • 秀山民歌(同样来自秀山县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与秀山花灯具有紧密联系)

延伸阅读
关于秀山花灯的舞蹈详细介绍与教程,可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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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山花灯唱词的详细收集记录成果,可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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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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