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

服務研習(Service-learning)為一種將「服務」與「學習」相互結合的一門課程,以事先規劃的社會服務活動與結構化設計的反思過程,讓學生運用課堂所學貢獻社區;同時可透過服務的過程中得到啟發及省思,學習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與經驗,服務與學習二者在課程中具有某種程度的平衡關係,它是一種「從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學習經歷,強調服務與學習目標同等重要,對所有服務與被服務的人都能加強其完成目標,以達「互惠」之功效。

詞彙來源與其意義
據文獻記載,「服務研習」一詞最早是由經過美國各級學校的推廣發展後,衍伸出許多的解釋和做法。
而在台灣比較被廣泛接受的定義為:「由學校與社區結合,共同協助學生應用所學知能去服務他人,並且在服務過程中不斷的學習成長。所以服務-學習是學校教育的一環」(林勝義,2002)。

核心要素
服務學習與一般的志願服務或社會服務不同,其特色在於將「服務」與「課程學習」有系統地結合。學界常以幾項要素說明其內涵:

  • 互惠(Reciprocity)與協力:服務提供者與被服務的社區是對等的夥伴關係,雙方都能從中獲益與學習,而非單向的施與受。
  • 反思(Reflection):透過有結構的反思活動(如討論、寫作、成果發表),讓學生把服務經驗與課堂知識相互連結,這是服務學習區別於一般志工服務的關鍵。
  • 課程連結:服務內容與學習目標緊密結合,服務是達成學習目標的途徑之一,並納入課程的設計與評量。

美國學者辛蒙(Robert Sigmon)曾以服務與學習兩者的比重關係,區分出偏重服務、偏重學習、以及兩者並重等不同型態,其中唯有服務與學習目標並重且互惠者,才是嚴格意義下的「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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