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

碧玉谥册(故宫博物院藏)]]
為東亞地區古代君主、諸侯、大臣、-{后}-妃、貴族、僧道等死後,政府依其生平功過與品德修養,另起稱號,以名寓評,是為諡號。有此風俗的地區包括中國、朝鮮、越南、日本,但也有例外:比如春秋戰國時的吳國、越國及秦朝君主就不使用諡號。

上古的尧舜禹等称号是谥号的雏形。商朝中后期,谥号开始成体系地被使用。在周朝,根據西周時期青銅器銘文的考古研究,此風俗約於周穆王前後开始出现。謚號通常用於尊稱古代帝王、大臣、學者和貴族;有些名人的諡號由於久經使用,幾乎成為他們的別名,如諸葛武侯(諸葛亮)、韓文公(韓愈)、曾文正(曾國藩)、岳武穆(岳飛)等。

帝王的諡號一般是由禮官議定,再經繼位的帝王認可後予以宣佈,臣下的諡號則由朝廷賜予。後期,賜諡權由皇帝包攬,取決於「聖裁」。-{謚}-號、-{諡}-號二詞古文通用。據中華民國著名家譜學家廖慶六認為,在正體中文使用上,「-{謚}-」為一般道士作法事時的隨口表揚,「-{諡}-」則為政府機關的榮賜褒揚。

諡法由來
傳統說法
依《逸周書·諡法解》對立諡制度的起源的解釋,将其假托于周初周公旦和太公望所制諡,用以如實反映逝者的生前事跡與功勞。後世諡號之制定遂以諡法為綱。但《逸周書·諡法解》是「蒐羅西周至戰國中期的謚號使用、又將謚字的解釋進行了系統性的歸納,另外還創造出新擬的謚字與謚解。《謚法解》的出現使此後的謚法提供了理論的根據。」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因「諡號」的定奪將形成「子議父、臣議君」的局面,故而廢除諡法,改而自稱為始皇帝,後世按數字順序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萬世皇帝等。漢代時期諡法又告恢復,至清末止。

後世由於部分諡字在應用上產生變化,固有部分諡法書有其他的諡法解釋,如宋代蘇洵所著的嘉祐諡法,部分解釋了宋代的賜諡標準。

當代研究
目前對於是諡法的理解,多仰賴於《逸周書·諡法解》的整理,但郭沫若在1932年出版的《金文丛考》中提出质疑。他认为《逸周书》是战国时代的伪书,搜集前代君王的名号,穿凿附会弄出了谥法,造成了许多谥号有多种解释。王國維早於郭沬若撰文硏究諡法之起,它們將諡法之興分別訂於不同時期。王國維認爲諡法起於宗周共懿諸王以後;郭沫若則認爲諡法當起於戰國之時。王國維更据適簋铭文称穆王、献侯鼎铭文称成王等,认为周初诸王如文、武、成、康、昭、穆皆生时称号而非死后之谥。

文、武諡號的排列順序,在後世也產生部分重複情況。由於周文王和周武王開的先例,一個朝代的第一個及第二個國君的諡號經常使用文、武。如魏武帝和魏文帝、晉文帝和晉武帝、魏道武帝、宋武帝、梁武帝和梁简文帝、陈武帝、隋文帝、唐高祖(初諡太武皇帝)和唐太宗(初諡文皇帝)、清太祖(初谥武皇帝)和清太宗(谥文皇帝)。自宋代理学盛行、对汉武帝评价降低之后,“文”字用于皇帝諡號的褒義通常在“武”之上。

种类
谥号用字大致分為下列幾類:

  • 上諡,表揚類的諡號,如:「文」表示具有「經緯天地」的才能或「道德博厚」、「勤學好問」的品德;「武」為有開創局面、闢疆拓土等偉業才能配享此號;「壯」、「剛」則為生前戰功彪炳的武將屬之。傳統上,以文、武兩字為最高讚譽。
  • 中諡,多為同情類的諡號,如:博昌愍侯夏侯淵和晉愍帝司馬鄴的「愍」表示「在國遭憂」、「在國逢難」;蜀漢懷帝劉禪的「懷」表示「慈仁短折」。
  • 下諡,即批評類的諡號,如:隋煬帝的「煬」表示「好內遠禮」,周厲王的「厲」表示「暴慢無親」或不吉利,魯荒王朱檀的「荒」表示「好樂怠政」、「外內從亂」,晉幽公的「幽」表示「壅遏不通」,漢靈帝的「靈」表示「亂而不損」。
  • 私諡,始於周末,到漢朝才盛行起來。這是有名望的學者、士大夫死後由其親戚、門生、故吏為之議定的諡號,如陶淵明被親友私諡「靖節先生」,王通被門生私諡「文中子」。

諡法初起時,只有「美諡」、「平諡」,沒有「惡諡」。分善、惡諡號則源自西周共和以後,即周厲王因為暴政「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等被諡為「厲」,另外還有「私諡」。

諡號的選定根據諡法,諡法規定了一些具有固定涵義的字,供確定諡號時選擇。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由于帝王之谥皆由其臣其子所议定,因此按照“臣子为君父讳恶”的儒家礼教,帝王谥号很少使用恶谥了。汪守宽《谥法研究》统计,自公元前841年至公元前221年,帝王国君234人中,美谥165人(70.6%),平谥39人(16.6%),恶谥30人(12.8%)。而自公元前209年至公元1911年,帝王国君324人中,美谥290人(89.3%),平谥25人(8%,多为幼年夭折或末代失位的帝王),恶谥仅9人(2.7%)。

帝王讳用平谥、恶谥之后,导致有些美谥本身的意思并不坏,但被用在遭遇某类特定命运的皇帝身上之後,在后世的意思就改变了;例如「惠」本为美谥,但在汉惠帝以及晋惠帝司馬衷以后,就转为平谥了。还有「献」字用于汉献帝(山阳公),「恭」用於晋恭帝司馬德文(零陵王)、西魏恭帝拓跋廓(宋国公)、隋恭帝楊侑(酅国公)、后周恭帝柴宗訓(郑王)等人身上之后,恭帝、献帝、顺帝等成了失位之君的常用谥号。而这类皇帝諡號如用于皇后、臣属,或者與其他文字並用,則無影射貶低之義,如东晋名臣王導諡「文獻」、唐朝名臣狄仁傑諡「文惠」、宋朝开国功臣赵普谥「忠献」,以及宋太祖孝惠皇后、明宪宗孝惠皇后(明世宗祖母),抑或明朝蜀献王、兴献王等。

再如「昭」字,在战国之前多为恶谥,用于中衰之主,或不得其终者,如周昭王(南征不返)、楚昭王(失国)、鲁昭公(被逐)、齐昭公和晋昭公(国势中落)、晉昭侯和宋昭公(无道被杀)等。但自战国以后,谥「昭」者多为令主,「昭」字由恶谥转为美谥,但自南北朝後,「昭」字又轉為平諡,用於悼諡壽命不長或不得其终者,如南梁昭明太子(英年早逝),北齊孝昭帝高演(墮馬重傷死,僅在位一年)及唐昭宣帝(被朱溫所弒)。,明神宗的諡號為:範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景王朱载圳的諡號為:恭。

  • 文臣諡號之極為「文貞」如魏徵、楊士奇及康熙帝師陳廷敬等曾獲此諡號,多半為太師的諡號,後避宋仁宗趙禎諱,宋代將文臣最高的諡號改為「文正」,明代以後恢復「文貞」諡號。
  • 清代皇帝諡字通常為23字,或25字(努爾哈赤),或21字(光緒帝);和碩親王1字;大臣2字。例如:乾隆帝的諡號為: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欽明孝慈神聖純皇帝,道光帝的諡號為: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寬定成皇帝;恭親王-{奕訢}-的諡號為:忠。
  • 皇帝的諡號最后一字为最重要的评价,用在对皇帝的简称中。例如乾隆帝諡號最后一字为「純」,因此被简称为高宗純皇帝。
  • 皇后的諡號首字必须为「孝」,第二个字代表对皇后的评价,最后一字是对应的皇帝的諡號最后一字。首字、第二个字和最后一个字组成了皇后諡號的简称。例如乾隆帝的首位皇后諡號为「孝賢誠正敦穆仁惠徽恭康順輔天昌聖純皇后」,简称孝賢純皇后,其中「賢」代表对她的评价,而「純」来自乾隆的諡號最后一字。皇后的諡號倒数第五至第二字的格式必须为「__天__聖」,表达对皇帝的辅佐和培养之意,例如孝賢純皇后諡號-{zh-hans:里;zh-hant:裡}-这四个字是「輔天昌聖」。

皇后的尊號即「徽號」,如清代同治皇帝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為「聖母皇太后」,上徽號為「慈禧」。徽號也可每逢慶典累加,那拉氏的徽號最後積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多達16個字,而她的諡號為「孝欽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配天興聖顯皇后」23字諡(見慈禧條)。

清代大臣的諡號規定:一品大臣過世,按例請皇帝決定是否授諡。一品以下官員除非特旨,例不授諡。得諡號者只有曾入翰林,或獲授大學士者才用“文”字。而“文”字的两字諡中,又以“文正”最為難得;只能出自特旨,不能由群臣擅議;清朝二百多年只得八人獲諡「文正」(如曾國藩)。文正以下的諡號則有:文忠(如李鴻章、荣禄),清朝只有約十人得此諡號;再之下者有“文襄”(只限文臣而有军功者,如左宗棠、張之洞)、文恭、文成等等。

通諡
通諡,意指為一批特定身份的人物制定統一諡號,清朝的《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就為褒揚建文、南明年間殉節死事的臣民訂立統一的諡號。

越南阮朝為各種爵位的皇族訂立通諡,非有特殊貢獻不再特別賜予美諡。嗣德二十六年(1873年)九月,阮朝規定皇親、公主、宮階的通諡。皇子、公主和宮階去世後,按照對應爵位品階獲得諡號,除非有特殊貢獻,否則不再由朝廷特別賜予美諡。
#親王諡端恭
#郡王諡莊恭
#親公諡恭肅
#國公諡恭睦
#郡公諡恭亮
#公主諡美淑
#一階妃諡徽順
#二階妃諡懿顺
#三階嬪諡雅順
#四階嬪諡嫻順
#五階嬪諡麗順
#六階婕妤諡柔順
#七階貴人諡莊順
#八階美人諡謹順
#九階才人和不入九階的宮人諡淑順

日本諡號系統
日本天皇駕崩以後獲得稱號分為兩種——「諡號」和「追號」。諡號是在人死後所給予的美好稱呼,體現了其生前高貴的品格和特殊的德行;追號則大多取自院號、山陵或宮殿的名稱,或是將前面兩名與自己相似的天皇的諡號合併,或在前面加上「後」來表示相似的品格或德行。其中諡號又分為「和風諡號」和「漢風諡號」兩大類型。和風諡號是日本特有的諡號類型,又被稱作「國風諡號」、「國語諡」或「本朝様諡」。從奈良時代至平安時代初期,天皇、皇后、皇太子都同時擁有「和風諡號」和「漢風諡號」,例如第43代天皇元明天皇——「元明天皇」是她的漢風諡號,和風諡號則是「日本根子天津御代豊國成姫天皇」。目前,所有天皇都被稱為「某某天皇」,但在明治三年前,自第63代天皇冷泉天皇開始直至第118代天皇後桃園天皇期間的天皇(不包括安德天皇和仲恭天皇)都不被稱為「某某天皇」,而是被稱為「某某院」。
諡號
和風諡號
和風諡號,又被稱作「國風諡號」、「國語諡」或「本朝様諡」。根據史料記載,自第41代天皇持統天皇時期開始,日本便開始在前任天皇駕崩後舉行葬禮,並授予天皇和風諡號。從持統天皇開始至平安時代初期的第54代天皇仁明天皇,除了被廢黜的第47代天皇淳仁天皇和崇尚唐朝文化的第52代天皇嵯峨天皇以外,期間的所有天皇基本上都擁有和風諡號。特別注意的是,第46代和第48代天皇孝謙天皇(即稱德天皇)的稱號「高野姫天皇」和「倭根子天皇」,並非屬於和風諡號的一種。第1代天皇神武天皇——「神日本磐余彥天皇」至第40代天皇天武天皇——「天渟中原瀛真人天皇」的稱號,通常被認為是和風諡號,但它們未必都是真正的和風諡號。許多研究者認為第15代天皇應神天皇至第26代天皇繼體天皇(除了第22代清寧天皇)所謂的和風諡號其實是天皇的本名。因此,和風諡號制度被認為應該是在此之後才得以確立,持統天皇被認為是第一位擁有和風諡號的天皇。
漢風諡號
漢風諡號的引入,源自於奈良時代官職改稱唐名,同時引入了中國的諡號系統。與中國類似,諡號的選定依據逝者生前的功績,並遵循《諡法解》的規定。諡號的選定和呈送工作皆交由明經博士、大外記等研究的儒家學者所負責。在鐮倉時代編撰的日本書紀的注釋書釋日本紀,在引用元慶至承平年間的「私記」時,以「師說」的形式記載日本書紀中天皇的諡號是由淡海三船所撰定的。因此,人們推測,自第1代天皇神武天皇至第41代天皇持統天皇期間的所有天皇(不包括在《日本書紀》中未被列為天皇第39代天皇弘文天皇),以及「具有無天皇而行使攝政」這一特殊地位的神功皇后,其諡號皆為淡海三船一次性統一撰定。

天平勝寶三年編撰完成的懷風藻中,就已經出現了天武天皇的名號。天平寶字二年,為已故的聖武天皇上尊號「勝寶感神聖武皇帝」,同時為剛剛繼位的孝謙天皇上尊號「寶字稱德孝謙皇帝」。因此,有一種觀點認為,淡海三船對天皇諡號的一次性統一撰進,應是在天平寶字二年之後進行,並推測其具體時間,很可能是淡海三船於中央任職的天平寶字六年至八年之間。至於第43代天皇元明天皇和第44代天皇元正天皇,史料中未見相關記載,細節不明,但常被認為亦包含在淡海三船的一括撰進之中。另外,埼玉縣聖神社的社傳記載,於養老六年將「元明金命」(即元明天皇)合祀於該社。

日本漢風諡號制度在此後開始逐漸衰退與斷續。孝謙天皇(稱德天皇)實際上所使用的並非實際意義的諡號,而是生前奉上的尊號。再往後的平城天皇、嵯峨天皇、淳和天皇並未被賜予漢風諡號,而是以其崩御所在居所為依據的追号來稱呼。雖然仁明天皇和文德天皇仍被賜予漢風諡號,但其後的清和天皇和陽成天皇又改用追號。光孝天皇之後,漢風諡號自此長時間中斷不再使用。在此之後的天皇之中,僅能見到四個例外,即平安時代末期至鎌倉時代初期的第75代天皇崇德院(由「讚岐院」改稱)、第81代天皇安德天皇、第82代天皇顯德院(由「隱岐院」改稱,後又改為後鳥羽院)、以及第84代天皇順德院(由「佐渡院」改稱)。此外,對於南朝的第96代天皇後醍醐天皇,北朝方面亦曾提出奉上「元德」這一諡號的構想。

到了江戶時代後期,在光格天皇即位時,漢風諡號制度得以復活,並延續了三代,即光格天皇、仁孝天皇與孝明天皇。此外,在明治維新時代,將第47代天皇淡路廢帝追諡為「淳仁天皇」,將第85代天皇九條廢帝追諡為「仲恭天皇」,同時承認大友皇子曾經即位,將其列為第39代天皇,並追諡為「弘文天皇」。到了大正時代,因確認南朝的寬成親王曾實際即位,追封為第98代天皇長慶天皇;不過,這並非漢風諡號,而是取自院號的追號。

追號
不再為天皇尊上和風諡號和漢風諡號之後,轉而使用「追號」,雖亦屬於諡號的一種類型,但嚴格來說並非正式的諡號。追號並不包含褒貶評價的含義,只是作為一種通稱,未超出稱呼的範疇。其命名方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

以皇居的宮殿名稱作為追號。

以院號稱呼的情況(即天皇退位後所居的後院、御所之名,或出家後所住寺院的庵號)。

以陵寢之名作為追號。

加後號(在前代天皇的追號或諡號前面加上「後」字)

從前代天皇的兩個漢風諡號中各取一字來構成追號。例如第109代天皇明正天皇的追號,是將元明天皇和元正天皇的諡號各取一字而成。

將在位期間的年號直接轉用為追號。例如明治維新以後的明治天皇、大正天皇和昭和天皇。

不再為天皇尊上和風諡號和漢風諡號之後,曾一度繼續沿用在追號中使用天皇號的慣例,即稱呼為「某某天皇」。但這種做法並未持續太久。自冷泉院以後(嚴格來說最早例子是先於其去世圓融院),去世天皇的追號改為使用院號,即稱呼為「某某院」。此一慣例基本上持續不變,僅有被賜予諡號的安德天皇除外。另據《神皇正統記》記載,後醍醐天皇曾被南朝奉上天皇號。然而,屬於北朝後裔的日本朝廷,即明治以前的朝廷並未承認後醍醐天皇的天皇號,而是稱呼他為「後醍醐院」。這一點可在江戶時代的《雲上明鑑》《雲上明覽》中歷代天皇的記載得以確認。不過,由於「院號」並非天皇專屬,即使非天皇之人亦可在身後使用,故在江戶時代後期,遭到中井竹山和德川齊昭等人的批判,並由此引發了「諡號復活論」。

此外,依據遺詔由天皇本人於生前預先指定的追號的制度,被稱為「遺諡」。此制始於大治四年七月駕崩的白河院,其後的著名例子尚包括後嵯峨院、後醍醐院、後小松院、後水尾院等,共計十五位天皇都選擇了遺諡。尤其是在鎌倉時代後期,自後嵯峨院至後醍醐院的時期內,除伏見院和後二條院之外,其餘七位天皇皆由本人親自決定死後所用之追号,顯示在此一時期,「遺諡」已成為主流做法。具有強烈私屬性質的追號,不僅見於天皇之中,亦普遍存在於公家與武家等臣下。以宅邸之號或與其生平相關之地名而稱「某某殿」,其用例與天皇採用追號者,同出一趣。諡號最終於時代相隔甚遠的江戶時代後期,於第119代天皇光格天皇時得以復活,並同時恢復了「天皇號」。此後歷經仁孝天皇、孝明天皇兩代,至明治時代導入「一世一元制」後,改以年號作為帝號,此制度一直延續至昭和天皇。另於大正十四年,正式廢止追號中的「院號」,統一使用「天皇號」。

参见

  • 谥号
  • 庙号
  • 同谥号庙号列表
  • 三國得諡者列表
  • 明朝諡號列表
  • 宣統朝得諡人物表

註釋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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