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宣言》(;也称为《曼谷宣言》)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创始文件。此宣言由5个东盟创始国的代表,分别是他納·科曼(泰国)、敦阿都拉萨(马来西亚)、拉惹·勒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签署。
《东盟宣言》阐明了东盟的3大基本原则,即:「合作」、「友好」及「不干涉」。此外,8月8日也被定为东盟日。
参见
- 东南亚国家联盟
- 東盟憲章
- 多米諾骨牌理論
参考资料
《东盟宣言》(;也称为《曼谷宣言》)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创始文件。此宣言由5个东盟创始国的代表,分别是他納·科曼(泰国)、敦阿都拉萨(马来西亚)、拉惹·勒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签署。
《东盟宣言》阐明了东盟的3大基本原则,即:「合作」、「友好」及「不干涉」。此外,8月8日也被定为东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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