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教義相信一位独一的-神,中文翻譯又稱上帝、天主、上主、主,名为YHWH/JHWH,新教聖經和合本譯作耶和華,天主教聖經思高本譯作雅威,或可譯作亞威,亞呼威,伊斯兰教称真主(音译“安拉”),祂是自有永有、全能、全善、永恆者,是世界的創造者與維護者。按照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的結果,祂是三位一体的神:有圣父、圣子、圣灵/聖神(和合本譯作聖靈,思高本譯作聖神)三个位格。祂創造了人,為了人的犯罪墮落,聖父派遣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人類贖罪,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
名字
四字神名(,轉拼為YHVH/YHWH)是這位神啟示給人他的獨特的名字,這件事情記載在聖經《出埃及記》,當時以色列人在埃及做奴隸,神呼召摩西,讓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耶和華這個名字跟文中提到的“自有永有”這個屬性在字根上有密切的聯繫,可以說就是自有永有的意思,就是神是自己存在,不依靠任何別的存在而存在,他自己就是圓滿的存在,他是永恆,他不是被造。耶和華這個名字在聖經中共出現6220次。
猶太人的傳統裡面將耶和華看作一個至聖的名字,避諱直接讀這個名字,他們將聖經中的耶和華讀作「上主」或「主」(,音Adonai),只有祭司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面禱告的時候可以讀耶和華這個詞。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毀,猶太人散居各地,就不再有人直接讀這個字。古代的希伯來文字又是只寫輔音不標誌母音的,久而久之,這個詞的確切讀法已經失傳。後來的文獻將「上主」或「主」(Adonai)的母音加進這個字,讀為“耶和華”,中文如此音譯。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認為這個詞更可能是讀為“雅威”的音。不像猶太教,基督教一些教派並不避諱直接讀這個名字,也沒有學者提議重新音譯。
基督新教各聖經譯本都音譯為“耶和華”,天主教音譯為「雅威」,但大多都是使用聖經思高本意譯的「上主」。
當舊約聖經被翻譯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的時候,譯本用「上主」或「主」(,轉拼為kyrios)來翻譯“耶和華”,跟Adonai的希臘文翻譯是一樣的,這是繼承了猶太人傳統裡對“耶和華”這個名字的敬畏。新约也繼承了這個傳統,如馬太福音4:10:
這裡引用的經文在舊約有多處提到,如申命記6:13:
天主
天主(,音Elohim;,音Theos),即埃洛希姆,是聖經中對神所使用的一個常見稱呼,在中文裡,新教又譯作「神」或「上帝」,天主教譯作「天主」或「神」。
聖經原文
中文的神/上帝/天主在舊約聖經中是אֱלֹהִים,下用音譯Elohim代指,在新約聖經中是θεός,下用音譯Theos代指。
希伯來文Elohim在舊約聖經共出現2598次。這個詞其實是一般意義上的“神”(אל,音譯El,或 אֱל֫וֹהַּ,音譯Eloah)的複數態,但用於指耶和華的時候做單數使用。舊約聖經中絕大多數情況下這個詞指耶和華神。在詩篇82:1這個詞在一句話裡做兩個用法:
希臘文Theos在新約聖經中共出現1327次。這個詞也可以用於指一般意義上的“神”,如哥林多前書8:5-6:
當新約聖經引用舊約聖經時,用這個詞來翻譯Elohim,如馬太福音4:10“神(Elohim)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Eloheka,屬格),……,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Elohim)”。這裡面將兩者對比得更加清楚。
中文翻譯
在其他語言中,這個詞都有一個通行的翻譯,比如拉丁語Deus,英語God,但在中文中卻出來三個不同版本的翻譯:新教的神和上帝,与天主教的天主,這是三個主要版本,另外還有一些並未廣傳的翻譯。
約635年,基督教首次傳入中國,稱為景教,其文獻中對其獨一神有兩種譯法,一是意譯為“天尊”,是藉用當時佛教的術語。二是音譯為“阿羅訶”,例如敦煌鳴沙山石室發現的唐代景教寫本《尊經》,這是對基督教所敬拜的獨一神的最早翻譯。
16世紀末明朝末年,天主教耶穌會的利瑪竇將基督教傳到中國,1584年十誡譯為中文,稱為“祖傳天主十誡”中將此“天主”與中國儒家經典《中庸》《詩經》《易》《禮》中的“上帝”相互印證,說“吾天主即古經書所稱上帝也,……歷觀古書,則知上帝與天主,特異以名也”。利瑪竇的意思並不是要用“上帝”來翻譯,但這個詞語迎合了本土的語境,不脛而走,很受歡迎。天主教內部就基督教中的“天主”與中文原來語境中的“上帝”是否可以如此類比展開了辯論,1645年9月12日,教宗依诺增爵十世宣布禁止用“上帝”称呼造物主。1715年3月19日,教宗克莱孟十一世发布“自登基之日”通谕:“……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并不许用‘上帝’字眼,……”。天主教於1968年出版的思高本譯為“天主”,將指一般神明的地方仍然譯作“神”。
後來,新教傳入中國,1823年馬禮遜出版《聖經》的第一本完整的漢譯本,將此獨一神有的地方譯為“神”,有的地方譯為“天”,有的地方譯為“神天”,這是另一個譯文“神”的正式出場。
1843年,英美傳教士重譯《聖經》,也就是“文理委办譯本”,英國傳教士堅持使用“上帝”,美國傳教士堅持使用“神”,後來這成為雙方中斷合作的一個原因,各自出版自己的中文翻譯。
1887年-1888年,在《萬國公報》上若干西方傳教士和中國基督徒發表一系列文章,辯論“上帝”與“神”的翻譯問題,贊同使用“上帝”的意見基本承接了以前利瑪竇的意見,認為中國文化裡的上帝與基督教的獨一神即使不是一回事,也是大有可比之處,他們都是至高之神,不是地方神明,用“神”可能與中國的眾多神明誤會。贊同使用“神”的意見認為原文的Elohim/Theos是个属类词(generic name),本身有一般神明和耶和華神的雙重的含義,用神來翻譯頗合原意,上帝一詞與皇帝頗多關聯,可能會有誤解。
1919年,英美傳教士再次聯合翻譯《聖經》,就是現在仍然最通行的《和合本》,這個譯本同時出了兩個版本:上帝版和神版,除了上帝/神的稱呼,完全一樣。神版將Elohim/Theos譯為“神”,上帝版將指耶和華神的地方譯為上帝,將指一般神明的地方譯作“神”。為了排版的方便,神版在“神”前面加一個空格,以便與上帝版使用除此以外同樣的排版。(這個空格不是為了敬畏神而加的,這是常見的誤解。)
20世紀後半葉出版的中文新譯本譯為“神”,這似乎反映了現代華人基督新教神學家的意見傾向。
現在的基督新教的教會使用“神”的用法似乎更多一些,一般在“上帝”或者“神”之間選擇一個自己習慣的用法,不再為兩個翻譯激烈辯論,有時候為了行文和詩歌音節的方便而加以取捨。然而,“上帝”一詞可能與其他信仰混淆(例如: 玉皇上帝)。另外,其實基督教的神Elohim並非只願意在天上受人膜拜,祂更渴望成為地上信徒的生命,並與信徒同行。基於以上原因,有些教会認為上帝一詞不能合適代表基督教的神。
主
「上主」或「主」(,音Adonai,,音kyrios)也是一個常用的稱呼。
在舊約聖經中Adonai共出現448次,這是一個一般意義上的“主人”()的強調式,專門用於指神。中文將兩個字常常都譯作「上主」或「主」。
在新約聖經裡面Kyrios共出現722次,一般用來特指三位一體的神中的聖子耶穌,也用於指一般的“主人”,耶穌的比喻中的“主/主人”常常就比喻他自己,中文的“主”很清楚地反映了這兩種意思。而在一些英文翻譯中,將指神的“主”譯為Lord,將一般的“主人”譯為lord,Sir,Master等。
神論
基督教系統神學是系統闡述基督教信仰的理論,可以分為神論、耶穌論、人論、救贖論、聖靈論、教會論等一些方面。耶穌論、聖靈論也可以看作神論的一部分,但因為他們都各自太重要了,所以抽出來。基督教對神大致有以下的觀點:
- 獨一真神:神——那永恆的存在與萬物的創造者,只有一位。
- 有位格:神有自我的意識,並進而有思想、意志、情感。
- 三位一體:獨一的神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聖父完全是神,聖子完全是神,聖靈完全是神;子是父的化身和彰顯,靈是父子的實際和實化。
- 是一個靈:神的本質不是局限於肉體或者物質的存在。
- 自有永有:神非被造,他存在於萬物以先,他自己就是圓滿的存在。
- 永恆:神是初,是終,從永遠到永遠。
- 全能:神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 全善:神就是愛,是聖潔、公義、信實。
- 全在:神無所不在。
- 創造:神創造宇宙萬物,宇宙萬物都是他所造的,神照著他的形象造人。
- 護理:神自從創造這個世界,他就一直在護理這個世界,這個世界每時每刻都靠著他的護理才能繼續存在。
- 救贖:神通過耶穌基督救贖犯罪的人,這一點展開來,就是救贖論。
與猶太教、伊斯蘭教的神觀比較
基督教與猶太教、伊斯蘭教殊途同源,關係錯綜複雜。按時間的先後——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後來出現的信仰對前面的信仰多多少少有些承認,同時又有很多的發展和變化,而前面的信仰卻不承認後來的信仰。下面做簡略比較: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四字神名
- 天父、三位一体
- 弥赛亚、基督、耶稣
*
- 伊斯兰教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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