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俗稱「憲法訴訟法釋憲案」。 判決認為,該次修法程序違反公開透明和討論原則,有明顯重大瑕疵。這是自(1999年國民大會代表自肥案)之後,再度做出立法程序違憲的認定。 本案審理時,司法院大法官共8人。因對評議評決規則存在爭議,僅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並做出判決;另外3名大法官,認為該案合議庭組成無效,抵制參與評議,並發表《不同意判決意見書》,認為判決無效。雖然判決宣告新《憲法訴訟法》失效,但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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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俗稱「憲法訴訟法釋憲案」。 判決認為,該次修法程序違反公開透明和討論原則,有明顯重大瑕疵。這是自(1999年國民大會代表自肥案)之後,再度做出立法程序違憲的認定。 本案審理時,司法院大法官共8人。因對評議評決規則存在爭議,僅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並做出判決;另外3名大法官,認為該案合議庭組成無效,抵制參與評議,並發表《不同意判決意見書》,認為判決無效。雖然判決宣告新《憲法訴訟法》失效,但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