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
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是1963年国际民航组织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在日本东京通过,于1969年12月14日生效,保存人是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 内容 公约列明了航空器的管辖权(第二章)、机长的权利(第三章)、非法劫持航空器发生时相关规定(第四章)、缔约国的权利义务(第五章)等。 管辖权 航空器登记国有权对该器内的犯罪及行为行使管辖权,而非登记国仅在以下情况对航空器进行干预并行使其形式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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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是1963年国际民航组织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在日本东京通过,于1969年12月14日生效,保存人是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 内容 公约列明了航空器的管辖权(第二章)、机长的权利(第三章)、非法劫持航空器发生时相关规定(第四章)、缔约国的权利义务(第五章)等。 管辖权 航空器登记国有权对该器内的犯罪及行为行使管辖权,而非登记国仅在以下情况对航空器进行干预并行使其形式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