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音汉字书写规则
《同音汉字书写规则》是日文的正寫法,以同音通假为方法,凡《當用漢字表》外的字,都以同音且通假的当用字替代()。國語審議會于1956年(昭和31年)7月5日公布该方案,為業界出版文字的指引,其中包括同音異義語、同音異形詞。 簡介 根據1946年(昭和21年)的《当用漢字表》,凡是《当用汉字表》表外的字,都得用其他方式替換,可以别的詞彙替代,或仅把词中的表外漢字()转为假名。然而,用其他的詞,則詞不達意,甚或会使文意冗赘,而转写为假名又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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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音汉字书写规则》是日文的正寫法,以同音通假为方法,凡《當用漢字表》外的字,都以同音且通假的当用字替代()。國語審議會于1956年(昭和31年)7月5日公布该方案,為業界出版文字的指引,其中包括同音異義語、同音異形詞。 簡介 根據1946年(昭和21年)的《当用漢字表》,凡是《当用汉字表》表外的字,都得用其他方式替換,可以别的詞彙替代,或仅把词中的表外漢字()转为假名。然而,用其他的詞,則詞不達意,甚或会使文意冗赘,而转写为假名又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