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二級歷史建築列表
香港二級歷史建築()是香港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級的香港歷史建築的第二個級別。在這個級別的建築物,被認為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 2005年,當局選取了1444幢歷史建築物,由專家小組進行深入評估,並向古物諮詢委員會提交擬定評級,供委員會考慮及審議。截至2026年3月12日,全港有340項建築物被確定為二級歷史建築;另有75項不屬於上述名單的建築物,獲評為二級歷史建築,兩者合共415項。 以下表列之斜體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列為144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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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二級歷史建築()是香港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級的香港歷史建築的第二個級別。在這個級別的建築物,被認為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 2005年,當局選取了1444幢歷史建築物,由專家小組進行深入評估,並向古物諮詢委員會提交擬定評級,供委員會考慮及審議。截至2026年3月12日,全港有340項建築物被確定為二級歷史建築;另有75項不屬於上述名單的建築物,獲評為二級歷史建築,兩者合共415項。 以下表列之斜體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列為1444幢…
香港一級歷史建築()是香港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級的香港歷史建築的第一個等級。在這個級別的建築物,被認為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政府於2008年確立制度,身兼古物事務監督的發展局局長,可考慮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是否達到「極高門檻」,宣布為香港法定古蹟。 2005年,當局選取了1444幢歷史建築物,由專家小組進行深入評估,並向古物諮詢委員會提交擬定評級,供委員會考慮及審議。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全港有177幢建築物被…
香港的法定古蹟()是指受到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所保護的歷史建築、以及考古或古生物地點與構築物。古物事務監督經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並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後,可刊憲公告宣布個別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為法定古蹟。 截至2026年1月,全香港共有138項法定古蹟,其中60項位於香港島、14項位於九龍、64項位於新界(不包括離島)、9項位於離島。 評級機制及保育政策 立法局在1971年11月17日通過《1971年古物及古…
本列表為香港三級歷史建築列表的子列表,列出位於新界的項目。 歷史建築 元朗區 |} 沙田區 |} 西貢區 |} 離島區 |} 參見 香港法定古蹟列表 香港歷史建築 香港一級歷史建築列表 香港二級歷史建築列表 *香港三級歷史建築列表 註腳 外部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522015850/http://www.aab.gov.hk/b5/aab_2.php 1444幢歷史建築物的評估結果],…
香港三級歷史建築()是香港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級的香港歷史建築的第三個等級。在這個級別的建築物,被認為具若干價值, 並宜於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的建築物;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以考慮其他方法。 2005年,當局選取了1444幢歷史建築物,由專家小組進行深入評估,並向古物諮詢委員會提交擬定評級,供委員會考慮及審議。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全港有517幢建築物被確定為三級歷史建築,兩者合共643幢。 以下表列之斜體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列為1444幢建築…
香港多個警察建築都被列為古蹟。部分仍然保持其原有用途為警隊服務,但大部分已經暫停作為警用建築使用,並正在等待或已經以活化保育方式重新發展。 警署 香港作為歷史建築的警署包括: 被拆除的警署 警察宿舍 參見 *香港警察歷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