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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篇文章

台灣樂團節

台灣樂團節為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的成果發表會,於2007年開始舉辦。 第一屆(2007年) 為期兩天,2007年11月24日和25日,地點:中央藝文公園 演出樂團包括:1976、回聲樂團、西尤樂團、薄荷葉樂團、啾吉惦惦、賈庫西樂團、拷秋勤、The Tube、Fish的床上暴動、八十八顆芭樂籽、雀斑樂團、黃連煜&Mary see the future、甜梅號、教練、胖虎樂團、張睿銓與DJ Point、太魯閣光鹽樂團、…

金鐘獎

金鐘獎(,縮寫為')是臺灣傳播媒體產業的獎勵活動之一,與金馬獎、金曲獎並列為臺灣三大娛樂獎,合稱為「三金*」。首屆創始於1965年,金鐘獎是歷史最悠久的華語電視獎。第1屆至第46屆由行政院新聞局主辦,第47屆之後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接續主辦。其設立之初,是以獎勵無線電廣播事業為主,設置新聞節目、音樂節目、廣告節目等獎項;1971年始將電視節目納入獎勵範圍,2017年開放臺灣影音平臺的網路劇納入,2021年再將臺灣影音平臺的部分節…

行政院新聞局

行政院新聞局(簡稱新聞局)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已裁撤的附屬機關,具有部會級地位,成立於1947年5月2日,組織架構後隨政府遷台而有所調整。其主要負責行政院的公共關係、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妝師」之別稱,並曾負有協助大眾傳播產業發展的事務。因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其於2012年5月20日裁撤,改為在行政院本部內的發言人辦公室(今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歷史 1947年5月2日,「行政院新聞局」在南京市新街口國貨大樓成立…

金漫獎

文化部金漫獎是臺灣的漫畫獎,原名為行政院新聞局金漫獎,2012年起因行政院新聞局部份業務併入中華民國文化部而更名。延續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獎,而作為獎勵台灣原創漫畫工作者及挖掘新生代漫畫家的獎勵辦法;不過實際上報名規則與獎項等均與劇情漫畫獎多有不同,獎勵對象也改為以前年度既有的出版品為主。 獎項 第一屆 ;最佳年度漫畫貢獻獎 :入圍以10名為限,得獎以3名為限 ;最佳年度漫畫大獎 :1名,由少年、少女、一般類得獎作品中選出 ;最佳少年漫…

金鼎獎

金鼎獎()是中華民國文化部主辦的一個國家級獎項,頒給在出版領域有卓越表現之出版事業及從業人員。 名稱含意 中華民國文化部網站對金鼎獎名稱釋義: 「金鼎獎」意取「金言九鼎,文化薪傳」之意。「鼎」為三足兩耳之金屬製品,在中國古代為傳國之重器:古人譔錄先祖之功德,皆刻著於祭祀之鼎,以示不忘。對於中國人而言,鼎乃象徵權威事務的傳承。 歷史 1976年:行政院新聞局創設金鼎獎,剛開始有兩項獎:「優良雜誌獎」及「出版品輸出績優獎」。「金鼎」二字意取…

金視獎

金視獎()是中華民國政府設立的獎項,目的在於鼓勵台灣各地區有線電視播送系統業者發揮地方性媒體之功能,自行製作針對其服務區域收視民眾的地方性節目,增進民眾對當地人、事、物之了解,同時以此鼓勵播送系統業者加速數位化及提升服務品質。 歷史沿革 優良有線電視節目暨錄影帶節目獎 中華民國於1993年公布《有線電視法》,全國各地無照經營多年的有線電視播送系統業者得以依法申請執照。有線電視合法化之後,業者促請行政院新聞局比照金鐘獎及金馬獎為其設置專有…

台灣光華雜誌

《台灣光華雜誌》是目前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版發行的一本多語種月刊。1976年創立時稱為《光華畫報》,2006年改為現名,內容以推介台灣文化等軟性內容為主。 歷史 《光華畫報》由行政院新聞局創立於1976年1月,由新聞局下屬單位「光華畫報雜誌社」發行,首任總編輯為官麗嘉;之後《光華畫報》改名為《光華雜誌》,英文名「Sinorama」。2006年1月《光華雜誌》改名為《台灣光華雜誌》,英文名同步改為「Taiwan Panorama」。原本僅有中…

廣播金鐘獎

廣播金鐘獎是臺灣傳播媒體產業的獎勵活動之一。 歷史沿革 參賽資格 目前獎項類別 廣播金鐘獎 歷屆主持概況 廣播金鐘獎 第1屆至27屆的頒獎日期、主持人,詳見歷屆金鐘獎主持概況。 參見相關條目 金鐘獎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s://www.bamid.gov.tw/News.aspx?n=3518&sms=14714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金鐘獎] [https://gba.tavis.tw/59th/ 廣播電視金鐘獎官方網…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是行政院新聞局在陳水扁政府時代所制定的一個中華民國法規命令,該辦法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子法。新聞局聲稱制定該辦法的目的是為保護兒童和青少年,而達到目的之主要手段是對各類出版品加以分級。依照該法,出版品應分為普通級與限制級(但新聞紙不在此限),限制級出版品應一律加以標示、分區陳列、並不得販賣予十八歲以下之人。有不少反對團體認為,此辦法的手段無法達到目的,甚至因為侵害言論自由權利的手段不當,而有違反《中華民…

豆豆看世界

《豆豆看世界》為1998年由行政院新聞局播放的一系列公益廣告,主旨為「關懷社會」。在廣告中,豆豆會以兒童的口吻評論社會現象,並以「關心自己也關心別人」做結。該系列影片獲得社會廣泛迴響,並因此出現不少豆豆愛好者。 製作 1998年,行政院新聞局為宣揚「關懷社會」理念,影片結構為豆豆以兒童的口吻陳述社會現象,並發表自己的看法,最後以「關心自己也關心別人」做結。豆豆看世界系列的導演鄭芬芬也獲得了時報廣告金像獎公共服務類銅牌獎。 豆豆也成為當時…

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獎

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獎是台灣曾經存在的漫畫獎,乃行政院新聞局依行政院「挑戰二〇〇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子計畫「發展圖文出版產業計畫」,為了促進國內漫畫產業發展所舉辦。劇情漫畫獎為近年來台灣重要的漫畫比賽之一,亦是少數徵選原創長篇劇情的漫畫獎項,獎金亦為國內最高 ,於2003年由臺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賴有賢催生 。許多臺灣本土漫畫家以此漫畫獎項為踏板出版首本單行本,甚至有些作者得以在漫畫雜誌上連載。 劇情漫畫獎於2009年舉行…

國民戲院

國民戲院(英語譯名:)是2003年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行政院新聞局結合地方資源的電影映演計畫。 歷史沿革 國民戲院邀請過Jean Perret、Jorge Pinto、王派彰、黃文英、聞天祥、張筑悌、侯孝賢、黃翠華、楊元鈴等影展策展人。 影展主題 下列是歷年的檔期列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遠東新聞社

遠東新聞社最初是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于1958年10月25日,在西德波昂设立的机构。1980年,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接管或1972年,由自由中國新聞社更名为遠東新聞社。在波昂的,即是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是为中华民国驻德国實質大使館。遠東新聞社相关机构在1980年被中華民國外交部接管后,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實質轉為代表處新聞組。 1980年12月,沈錡擔任中華民國駐德國全權代表,对外仍称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主席。1992年9月23日,更名為駐德國…

2005年台灣電視頻道換照爭議

2005年台灣電視頻道換照爭議是2005年8月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衛星電視審議委員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撤消執照的爭議。 原因 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查委員會於2005年8月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進行審核執照。最後有七個頻道未通過審核,因而停播: 華爾街財經台 CASA房金衛視財經台 蓬萊仙山衛星電視台 歐朋電視台 彩虹頻道 龍祥電影台 東森新聞S台 其中,前六個頻道,據衛星電視審議委員表示,是因播放色情節目,或內容過於商業…

中華民國電視年鑑

《中華民國電視年鑑》可以指兩種同名的台灣電視史年鑑,分別由中華民國電視學會與行政院新聞局-{出版}-,均為精裝書,但並無關聯。以下分別敘述。 中華民國電視學會版 藏本,原書為彩色封-{面}-]] 中華民國電視學會版《中華民國電視年鑑》自1976年起每兩年-{出版}-一集,且自第十輯起改名為《中華民國無線電視年鑑》並定英文名稱為“Television Yearboo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第十輯是唯一以中英…

衛星電視審議委員

衛星電視換照審議委員是2005年8月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進行審核執照所遴聘的委員,組成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查委員會。由於其「審議委員組成」、「審議過程」和「審議結果」至今仍未公開其標準與過程(《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七點:「本會會議不公開,所作之決議,供本局行政處理之參考」),其中立性頗受質疑。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查委員會於2005年8月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進行審核執照。…

廣播電視歌曲輔導小組

廣播電視歌曲輔導小組成立於1974年,為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的任務編組單位,其法源為1955年行政院新聞局發布的《動員戡亂時期無線電廣播管制辦法》。1976年,又增加《廣播電視法》為執法法源。 該小組權責十分廣泛,廣自廣播電台或電視台設立、股權分配、節目內容均納入管理的範圍,亦有禁止公開演唱禁歌的審議禁制權。若歌星於廣播電台或電視台等公開場所演唱禁歌,將會被該小組監看人員扣押或吊銷其歌唱演員核可證件(工作證),強制剝奪演出資格。 除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