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地方
蒙古地方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曾名義上設置的行政區劃之一,成立於1915年;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北伐後,蒙古地方與西藏地方同為中華民國同以「地方」為名的特別行政區劃,相當於省級行政區。行政院也設置直接對口部會蒙藏委員會。此外,比照省政府的蒙古盟旗行政機關則為設於塞北四省的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 蒙古地方的制訂與北洋政府的外蒙古區劃相當,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從未實際控制該地區。該地區約有173萬平方公里。以面積言,蒙古地方為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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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地方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曾名義上設置的行政區劃之一,成立於1915年;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北伐後,蒙古地方與西藏地方同為中華民國同以「地方」為名的特別行政區劃,相當於省級行政區。行政院也設置直接對口部會蒙藏委員會。此外,比照省政府的蒙古盟旗行政機關則為設於塞北四省的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 蒙古地方的制訂與北洋政府的外蒙古區劃相當,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從未實際控制該地區。該地區約有173萬平方公里。以面積言,蒙古地方為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