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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地方

蒙古地方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曾名義上設置的行政區劃之一,成立於1915年;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北伐後,蒙古地方與西藏地方同為中華民國同以「地方」為名的特別行政區劃,相當於省級行政區。行政院也設置直接對口部會蒙藏委員會。此外,比照省政府的蒙古盟旗行政機關則為設於塞北四省的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 蒙古地方的制訂與北洋政府的外蒙古區劃相當,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從未實際控制該地區。該地區約有173萬平方公里。以面積言,蒙古地方為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

地方 (中華民國)

地方是中華民國曾设置的第一級行政區劃单位。北洋政府將「京兆地方」設於首都北京。而國民政府成立後僅設於外蒙古和西藏,名義上由行政院直轄,當時二者早已經宣告獨立,實際上並不在中國政府的管轄範圍內,所以不設省而稱之為「地方」。 历史 外蒙古和西藏兩地因為歷史文化和地理環境特殊,清代時即實行高度自治,並於辛亥革命時宣告獨立。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覆滅時,蒙古人民共和國業已成立,而西藏仍由甘丹頗章政權統治。國民政府建都南京後也一直未能對其实施事实上的統…

京兆地方

京兆地方是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的省级行政區之一,继承自清朝行政區劃中的京师順天府,為今北京市之前身。 歷史 辛亥革命成功後,1912年4月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決定建都北京,所在地為順天府。1914年10月4日,順天府改為京兆地方,京兆地方正式成立。在1927年國民政府成立後,中華民國改以南京為首都,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進佔北京,并在二次北伐所佔諸省進行一系列行政區劃改制,其中包括撤銷京兆地方,轄縣改隸河北省,即舊直隸省。京都降级为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