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纳粹德国政府

共 10 篇文章

元首 (納粹德國)

元首(,)是納粹德國的國家元首名稱, 它結合了總統和總理的職能, 實際上僅有阿道夫·希特勒擔任過此職位。德語原名「」原解作領袖或嚮導,是很常用的德語單詞,且還是一系列(準)軍事組織和政府機關的職位名稱。由於納粹德國大幅使用的緣故,現今若提到「」一詞,通常就是指希特拉。 纳粹时期 作為一體化的其中一個步驟,總理阿道夫·希特勒法律上以元首作為頭銜。利用《授權法》制定政府法律,1933年7月14日頒布《國民投票法》(Gesetz über V…

人民法院 (德國)

法官(站在中間的那一位)|250px]] 人民法院()為1934年由德國總理希特勒所創立的一座特別法院。由於希特勒就當時法院對於國會縱火案的審判結果感到相當不滿(因為其中一些人被宣判無罪),所以希特勒便在憲法框架外另外設置了一個獨立運作的法院,稱之為「人民法院」(Volksgerichtshof)。本法院的管轄案件為廣義的「政治犯罪」,包含了像是黑市、怠工、失敗主義,以及叛國這類的案件。這些案件將被人民法院視為「腐蝕戰鬥力」(Wehrk…

親衛隊強化德意志民族高級專員部

迁移到瓦尔特兰帝国大区定居]] 强化德意志民族高级专员部()是纳粹德国中党卫队的一个机构,由党卫队全国领袖海因里希·希姆莱担任,负责德意志族裔的回归和重新定居。 阿道夫·希特勒在1939年10月7日的命令《元首与帝国总理关于巩固德意志民族的法令(Erlaß des Führers und Reichskanzlers zur Festigung deutschen Volkstums)》中,任命希姆莱执行以下职责:监督德意志族裔和居住在…

弗伦斯堡政府

弗倫斯堡臨時政府 (),又称弗伦斯堡内阁(Flensburger Kabinett)、邓尼茨政府(Regierung Dönitz)、什未林·冯·科洛希克内阁(Kabinett Schwerin von Krosigk),是1945年5月7日納粹德國宣布在二戰歐洲戰場投降後由帝國總統鄧尼茨成立的臨時政府,取代已在5月1日自殺的帝國總理戈培爾的政府。 大德意志帝國元首希特勒在1945年4月30日自杀前,指定戈培尔和邓尼茨分別继任為帝國總理…

德國福音派教會

德国福音派教会()是1933年至1945年间的德國教會,是之前德国福音派教会联合会的继承者。 德意志基督徒,一个反犹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压力团体和教會團體(Kirchenpartei),在福音派教会的董事会中获得了大量的权力,以至於能够在1933年的教会选举中将路德维希·穆勒任命为帝國主教(Reichsbischof)。德国福音派教会联合会随后更名为德国福音派教会。1934年,德国福音派教会遭受了争议和内部斗争,导致成员教会要么分离,要么重…

帝國總督

帝國總督(,)是德意志帝国和纳粹德国使用的头衔。 纳粹黨在赢得1933年大选后,重新建立了帝国总督(Reichsstatthalter)办公室,以直接控制除普鲁士外的所有国家。他们独立的州政府和议会相继被废除,而帝国政府在一个称为“一體化”的过程中被極權化歸屬納粹黨管理。此時普鲁士政府已在一年前的普魯士政變中被总理弗朗茨·馮·帕彭接管。 1933年授权法案通过两周后,阿道夫·希特勒成为了德国的独裁者,纳粹政府于7日颁布了《第二条国家与帝…

馬達加斯加計劃

马达加斯加计划()为纳粹德国政府制订的计划,意在将欧洲的犹太人移送至马达加斯加岛。1940年法国战败前夕,纳粹德国外交部犹太局局长正式提出这一计划,法国根据投降协议将其殖民地马达加斯加移交予德国,供该计划使用。 早在1937年波兰政府即有将波兰犹太人遣送至马达加斯加岛的意图,但特遣小组调查表明该岛可能仅能承载5,000至7,000个家庭,一些调查甚至称只能承载500个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纳粹德國试图鼓励犹太人主动遷移,但成效有限,于是…

纳粹德国政府

纳粹德国政府为1933年至1945年期间德国的治权政府,遵循领袖原则,政府继承了魏瑪共和國政府政府结构,部门及大部分行政区划(部分行政区划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领土变更而改变)。尽管魏玛共和国宪法法理上仍对纳粹德国政府有效,并终结于1945年德國投降,魏玛宪法对德国政府在纳粹党上台后已不再具有实际约束性。纳粹德国政府及纳粹党执政后,在原先魏玛政府的基础上进行了政府部门的拓展和重组,建立了国家安全机构及党卫队以巩固政权,并将政府改革为党国…

魏玛共和国上议院

魏玛共和国上議院(),直譯為帝國委員會,又譯帝國參議院、帝國上議院、參議院、或聯邦議會,是德国於魏玛共和国时期的立法機關之一部,与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帝國議會相对,其性質屬於上議院,成員由各邦國任命,并参加了影响所有宪法变动和国家权限的立法。魏玛共和国上议院是德意志帝国联邦议会的继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