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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官

三司官,亦稱法司,是琉球國朝廷的最高執政機構,也是這個機構所有官員的官職名稱。琉球共設三司官三人,稱號為「某某親方」。三位三司官分別監督「用意方」(管理國家財產和山川的治理)、「給地方」(管理給與役人俸祿和旅費)、「所帶方」(管理租稅和國庫的出納)三個物奉行所。 三司官的官階由正一品至從二品,這是琉球士族中最高的官階,相當於中國和日本的三公或三師。雖然在三司官之上還有攝政,但攝政一般不參與政治活動,因此三司官是琉球國實質上的最高級別官員…

按司

按司(琉球語首里那霸方言:或;八重山語:)是琉球國歷史上的地方行政單位,後來成為琉球國貴族和地方豪族的一種稱號。自第二尚氏王朝起只有王族成員才可出任。按司家族是國王家族的分家,相當於日本的宮家、中國的藩王府,在貴族中,其地位僅次於王子。女性王嗣(翁主)亦可成為按司,女按司稱為按司加那志(アジカナシ或アンジカナシ)。 《中山世譜》等琉球史書稱,琉球人是天帝的子孫。天帝派遣女神阿摩美久(アマミキヨ)和男神志仁禮久(シネリキヨ)來到人間,生三…

表十五人

表十五人,亦稱十五人眾或奉行眾,是琉球國王府評議機關的成員,位居三司官之下。琉球朝廷討論國政等重要議題時,三司官向表十五人諮詢,表十五人提出意見,並由三司官進行裁決。表十五人稱號為「某某親雲上」,官階由從二品至正四品。相當於中國古代六部官員和日本現代的國務大臣。 表十五人作為一個評議機關,於1643年由尚賢王設置。其成員共計15人。其中包括物奉行所的物奉行3人、其下次官級的吟味役3人;以及申口方的長官4人,其下屬次官級的吟味役3人、日帳…

御主

御主是琉球國君主在國內的稱號。敬稱為御主加那志()、御主加那志前()。 此外,琉球國王族成員也可以稱呼國王為「美御前加那志」();沖繩本島(除首里城以外)的人稱呼國王為「首里加那志」」();沖繩本島以外的琉球人稱呼國王為「沖繩加那志」()。另可尊稱為「首里天」()或「首里天加那志」()。 對於中國的明朝和清朝,琉球國君主則自稱「琉球國中山王」,簡稱「琉球國王」。 對於日本,1636年以前稱「琉球國中山王」,1636年至1712年期間被薩…

琉球位階

琉球位階是琉球國的身分序列。第二尚氏王朝第三代尚真王(在位1476年—1526年)時位階制度基本確立。先於1509年,確定根據金銀簪區分貴賤,隨後於1524年,確定根據六色冠區分等級。 之後,18世紀初程順則制定的《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1706年),九品十八階的位階制度確立。1732年,蔡温制定《位階定》。國王、王子、按司等王族、位於九品十八階之上,平民位於之下。 概要 王族 國王的親族位於九品十八階的上位,為超品。王子和按司為國王的…

親方

親方是琉球國的一個位階,為琉球士族中的最高稱號。 親方作為琉球士族中的最高位階,一般授予執掌國政的要職人物。親方不能世襲,是國王對士族功績肯定而授予的,因此親方的兒子中不一定有親方。戴紫冠、插花金莖銀簪。官階昇至正二品以上者,戴金簪。 古時候琉球沒有親方這個稱號,直到17世紀起才開始出現。此前稱「」(紫之親雲上)。這可能是紫冠的由來。親方與王子、按司並稱貴族,事實上應該把親方當作是上級士族的最高層更為妥當。擁有特別功績的黃冠士族被賜予戴…

親雲上

親雲上是琉球國的一個位階,為琉球中級士族的称号。戴黄冠、插銀簪。 根据是否擁有采地,發音上有所区別。品位為從七品到正三品,地頭職為總地頭、脇地頭的親雲上發音為「ペークミー」。品位為從七品到從四品,無地頭職的親雲上發音為「ペーチン」。品位昇至從二品及以上者,賜予親方的稱號。 在古代,親雲上被稱作「大やくもい」。「大屋子(おおやこ) 」(Ooyako)指的是在王府中任職的人,「もい」(Moi)是敬語接尾辭。後來逐漸改稱「ペーチン」、「ペーク…

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

《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時期官員的品級和官職的體系規範,於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由紫金大夫蔡鐸、正議大夫蔡應瑞、正議大夫程順則等編纂,全書由漢文寫成,效仿中國的官制,確立了九品十八階 的琉球位階制度。 内容 王府官制由以下部分构成。 品級 從正一品到從九品 采地俸禄 冠帯歌、簪品歌、朝衣歌 職官 所列職官分上下層,上層為漢音(中國名稱),下層為土語(琉球名稱)。 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