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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州宪法

《砂拉越宪法》()是马来西亚砂拉越的宪法和州内的最高法律,其中共包含6个部分、58条条文和1个附表。 内容 第一部分:州政府 第一章:州元首 第二章:伊斯兰教 第三章:行政区 第四章:尊重财产、合同和诉讼权利 第二部分:立法权 第三部分:财政规定 第四部分:公共服务 第五部分:一般规定 第六部分:过渡性规定 附表:就职与效忠宣誓词 第一部分:州元首宣誓誓词 第二部分:州内阁成员和副部长宣誓誓词 第三部分:州立法议会议长和副议长宣誓誓词 …

马来西亚协定

《馬來西亞協定》(),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馬來亞聯合邦、北婆羅洲、砂拉越和新加坡之間關於馬來西亞的協定》(),簡稱MA1963或MA63,是一份結合馬來亞、北婆羅洲、砂拉越和新加坡來取代原有的馬來亞聯合邦的協議,而聯盟後的國家稱「馬來西亞」。新加坡在1965年8月9日脫離馬來西亞,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马来西亚协定》是一份拥有法律地位的文件,且必须在《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条文及《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下同读。 協議内容 …

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议

《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议》(;)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与新加坡政府于1965年8月7日达成的一项协议,该协议授予新加坡州从马来西亚联邦独立。英国国会随后也依据本协议通过,承认新加坡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并接纳新加坡成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根据协议,新加坡即于1965年8月9日从马来西亚完全独立,成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 历史 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北婆罗洲(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共同组建马来西亚联邦。新加坡英属时期结束,成为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