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法人
中间法人()是日本曾于2002至2008年间设置的一种法人,于2008年12月1日被取代。 中间法人的目的是弥合营利性公司与非政府组织、其他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差距。在2002年4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前,除了工会的成立规则由具体法律规定外,如公寓协会理事会、业余俱乐部等自愿团体商会都是根据非正式协议运作的,其资产在一个或多个团体成员处登记。然而,这意味着在登记资产的成员缺席或有损商誉的情况下,团体的资产可以被挪用,却并不会成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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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法人()是日本曾于2002至2008年间设置的一种法人,于2008年12月1日被取代。 中间法人的目的是弥合营利性公司与非政府组织、其他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差距。在2002年4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前,除了工会的成立规则由具体法律规定外,如公寓协会理事会、业余俱乐部等自愿团体商会都是根据非正式协议运作的,其资产在一个或多个团体成员处登记。然而,这意味着在登记资产的成员缺席或有损商誉的情况下,团体的资产可以被挪用,却并不会成为刑事案件;…
法律意义上,设立()是指成立新的法人,法人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构、非盈利组织、体育俱乐部等等。在美国在内的某些国家,市政建制的建立也适用于法人设立,建立新的城市或者城镇并建立其地方政府也会成立新的法人。 公司设立,指代了公司成立前的一系列筹备工作,包括发起人订立发起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名称等等,公司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法人资格,满足法律要求获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就会具备独立于股东的公司人格,可以独立行使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资料…
公司化()是指將國有資產、政府機構、公共組織或市政組織轉變為法人團體的過程。公司化过程涉及采纳和应用工商管理经验,并通过为原组织创建股权结构来实现所有权与管理层的分离。公司化的最终结果是创建政府掌握股票多数权的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级别的公司,例如市政公司)。公司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使其业务商业化,并将公司和业务管理技术引入公共职能,或最终建立一个部分或全部民营企业。 在国家层面最为常见的改革为公路、鐵路、港口、能源以及通訊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