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副
船副,又称甲級船員( 或 ),分為大副、二副和三副,是屬於一艘船舶的艙面部門(甲板部)的高等海员。為一船舶之主管人員,並依據船長命令指示進行管理和值勤,負責航行當值、主管事務、督率有關船员等工作。 船副至少須具備之能力包含:海事及海上貿易相關之英文和法規、貨物作業、航海學、氣象學、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電子航儀、船舶通訊、船舶保全、滅火消防、基本醫療急救、救難及艇筏操縱、領導統御與駕駛台團隊資源管理等,特種船舶(如液化氣體船/油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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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副,又称甲級船員( 或 ),分為大副、二副和三副,是屬於一艘船舶的艙面部門(甲板部)的高等海员。為一船舶之主管人員,並依據船長命令指示進行管理和值勤,負責航行當值、主管事務、督率有關船员等工作。 船副至少須具備之能力包含:海事及海上貿易相關之英文和法規、貨物作業、航海學、氣象學、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電子航儀、船舶通訊、船舶保全、滅火消防、基本醫療急救、救難及艇筏操縱、領導統御與駕駛台團隊資源管理等,特種船舶(如液化氣體船/油船/化…
大副(或, C/O),同義詞「」、「」,为船副的一种,係屬於一船舶艙面(甲板)部門之高等海員(中華民國交通部正式名稱為甲級船員)。為一船舶之主管人員,並依據船長命令指示進行管理和值勤,負責航行當值、主管事務、督率有關海員等工作。 執業资格 須持有締約國(或船籍國)政府其符合依據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之「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航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STCW 1978,Standards of the Training, Ce…
三副(, 3/O或, 3/M),又稱資淺船副(),为船副的一种,係屬於一船舶艙面(甲板)部門之高等海員(中華民國交通部正式名稱為甲級船員)。為一船舶之主管人員,並依據船長与大副命令指示進行管理和值勤,負責航行當值、主管事務、督率有關海員等工作。 執業 須持有締約國(或船籍國)政府其符合依據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之「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航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STCW 1978,Standards of the Train…
航海士是在船舶(甲板部門)負責航行方向和安全的船員,所必要的。 (Chief Mate's License),可以獲得大副的位置 (Second Mate's License),可以獲得資深船副和資淺船副的位置 (Third Mate's License),可以獲得資淺船副的位置 航海士的技能 航海士可以升任成為船舶上的甲級船員,必要的工作知識包括: 船舶的航行運作 船體、艙面設備、航海儀器、屬具的維護修理,以及物料的申請與保管 氣象觀…
二副(2nd Officer, 2/O或2nd Mate, 2/M)又稱資深船副(Senior Officer),为船副的一种,是屬於一船舶艙面(甲板)部門之高等海員(中華民國交通部正式名稱為甲級船員)。為一船舶之主管人員,並依據船長命令以及大副指示進行管理和值勤,負責航行當值、主管事務、督率有關海員等工作。 執業 須持有締約國(或船籍國)政府其符合依據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之「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航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