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蜑家

家,又稱但戶、蛋家、疍戶、疍民,別名白水郎、蛇種、龍戶、馬人、盧亭、鮫人等,主要分布在廣東、福建、廣西及海南岛等區域,明代固定實行戶籍冊(黃冊)制度時疍民因不住陸上而單獨成類,地位相當於賤民,被禁止上岸居住、接受教育和參加科舉,不能與岸上人家通婚,也不能編冊入戶,,但在歷朝官方教化議程裡,疍民很少被認為是「異族」。清朝在1726年(雍正初年)消除疍民的賤籍,國民政府在1934年發布《嚴禁壓迫疍民惡習》,往後歷代政府也都一直有所推進改變疍…

艇戶事件

背景 油麻地避風塘約140畝,艇戶約5,000人,近7成艇戶居於避風塘7年以上。大多數住家艇很殘舊,超過6成艇齡7年以上,大多有入水問題。艇戶居住環境十分擠迫,每戶平均8至9人,擠於一艘15至20呎長的艇上。艇上沒有水電供應,兒童缺乏活動空間,不時發生墮海事件,家長唯有用繩綁著幼童,以免發生意外。而為穩固船身,不少艇戶會用繩索將艇隻連接起來,遇有火災便會上演「火燒連環船」。避風塘的海水流動不大,等於是一池死水,加之岸上3條污水渠出口對正…

水上人

水上人泛指在水上居住的人,他們通常是漁民,靠出海捕魚維生。水上人以船隻為家或建屋於水邊,有些會形成與陸上居民不同的文化,成為特殊族群。如中國的蜑民和日本的家船。 中國的蜑民生活於閩浙、兩廣、海南一帶的海上,以船為家。由於他們生活在船艇上,他們的腳與生活在陸地上的人略有差別,被歧視稱為「曲蹄」,士大夫則雅稱之為「艇戶」。

水上新娘

水上新娘是指20世紀80年代香港漁民與中國大陸女性通婚後,因政策問題導致其妻子無法合法居留香港的社會事件。此事件涉及香港政府的入境政策、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以及兩地的政治與社會環境。 背景 許多香港漁民的妻子來自中國大陸,這些妻子被稱為「水上新娘」。當時中國政府為方便管理,曾推出「流動漁民上下岸證」,允許她們隨丈夫出海來港,但原籍戶口會被取消。 由於水上新娘並非持單程證來港,港府只容許她們在香港水域逗留,不准上岸,只有特殊情況(如就醫或…

香港水上人

香港水上人主要包括蜑家人和鶴佬人兩大族群,也有少量客家人,傳統上是以捕魚為生的漁民。 歷史 香港開埠之前,香港的水上人已經在香港生活多個世紀,只在船上生活以捕鱼维生。其中蜑家人講粵語的方言蜑家话,福佬漁民講福佬話,客家漁民講客家話。部份地區有不同族群的水上人雜居。 早期,香港水上人主要是以捕魚為生。他們居住於漁船上,停泊在避風塘內。由於他們出海捕魚的需要,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漁民家庭的子女大多繼承上一代家業因不太重視讀書。有見及此…

莫肯人

莫肯人(Moken、Mawken或Morgan;緬甸語:ဆလုံ လူမျိုး;泰語:ชาวเล,泰語羅馬化:chao le,意即「海人」)是丹老群島之南島民族;丹老群島由大約800個島嶼組成,緬甸和泰國都聲稱擁有主權。2,000 至 3,000 名莫肯人中的大多數人過著以海洋為基礎的半游牧狩獵採集生活方式,儘管這種生活方式正日益受到威脅。 莫肯人擁有共同之文化; 有 1500 名男性和 1500 名女性說莫肯語,這是一種獨特的南島語…

巴瑤人

巴瑤人是東南亞海上的幾個南島族群的統稱。這些族群自稱為薩馬(Sama/Samah)、薩馬人(A'a Sama),而其它民族常稱之為巴喬(Bajau ,也拼寫作 Badjao, Bajaw、Badjau、Badjaw、Bajo 或 Bayao,又譯作巴瑤)。 他們通常過著海上生活方式,使用小型木製帆船,如 perahu(Meranau語之layag)、djenging(balutu)、lepa 和 vinta(pilang)。 一些在沙巴…

家船

的家船]] 家船()是對近世至近代存在於日本的一群長期漂泊的漁民的統稱。 相傳家船是古代漂泊於海洋上的海賊眾的後裔,但詳細情況不明。一般由數艘至數十艘船組成一個集團,以根據地為中心,活躍於周邊海域,以漁業為生,用潛水和矛刺的方法捕獲採集海鮮和鮑魚。间隔一週至十天左右到附近的港口通過以物易物的方式進行交易。 家船的根據地在西九州和瀨戶內海沿岸存在。西九州的西彼杵半島與五島列島有許多這樣的根據地。女性有拔牙齒的風俗習慣。 明治維新以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