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士的公民组织法
教士的公民组织法()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通过的一项针对法国教士尤其是天主教教士的法案。它在1790年7月12日通过,根据此法,法国国内的所有天主堂都隶属于法国政府。 通常这部法律被视为将教会土地充公或禁止修会圣愿,尽管这个工作实际上在之前的立法中已经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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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士的公民组织法()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通过的一项针对法国教士尤其是天主教教士的法案。它在1790年7月12日通过,根据此法,法国国内的所有天主堂都隶属于法国政府。 通常这部法律被视为将教会土地充公或禁止修会圣愿,尽管这个工作实际上在之前的立法中已经完成。 参考文献
宗教寬容令()是指政府、國家元首、君主或統治者所頒布的詔令文書,規定特定宗教的信徒不會因其從事該宗教的傳統習俗(例如禮拜、聚會等)而遭受宗教迫害,也就是保證特定宗教的宗教自由。這樣的法令通常相當於正式規定國家接受或默許某種宗教,但並不意味著該宗教成為國教,也不保障其該宗教信徒與當前國教信徒享有同等的公民權利。在歷史上,宗教寬容法令往往短暫實行,並且隨著時間的發展被正式確立或逐漸廢除。 外部連結 [http://www.fordh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