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官 (中世纪意大利)
执政官()是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城邦政府中的最高民事官,直到1918年该词奥地利帝国意大利语区的市政长官。法西斯掌权时期该词再次获得使用。目前,瑞士格劳宾登州仍然以该词作为市长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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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官()是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城邦政府中的最高民事官,直到1918年该词奥地利帝国意大利语区的市政长官。法西斯掌权时期该词再次获得使用。目前,瑞士格劳宾登州仍然以该词作为市长的头衔。
的,出自14世纪早期《馬內塞古抄本》中的插图]] 城堡伯爵(,;、、)原是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城堡军事指挥官的官方称呼,后成为贵族头衔。其领土被称为“城堡伯爵领”(、;)。 城堡伯爵的地位相当于伯爵(;) ,拥有司法权,受皇帝、国王或帝国内政治实体统治者(如采邑主教或)直接管辖,负责行政、军事和司法事务。 领地较大的城堡伯爵可能还拥有铸币权,可以在其领地内铸造自己的区域性货币。 参考文献
在加拿大,省長和地區行政長官(; ——與聯邦總理有共用稱呼,也可以翻譯為省總理),是加拿大各個省和地區政府職位最高的官員。現在加拿大有10位省長和3位地區行政長官。省長一職是屬於省和地區政府的一部分。 形式上,所有省長都是由省督(地區行政長官则由联邦专员)委任的。但是實質上,省長和地區行政長官都是由民主方式產生。所有省長和育空地區行政長官都是在省議院(地区立法会)得到最多議席的政黨的領袖。但是,由於西北地區和努那武特地區的地区立法会議員…
地方行政首长,而县长这一职称沿用至今。 当代研究者指出战国时期,楚国称呼县的行政长官多为县公,县尹则较少。其地被秦国攻占,仍留有这种称呼方式的痕迹。县啬夫、大啬夫或是对县行政长官的泛指称呼。至汉代,县行政长官称谓固定于县令、县长, 元朝时,设置四级地方政权,即行中书省(简称省)、路、州、县。行中书省的长官称丞相、平章、左丞、右丞、参政等。其下设总管府,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路下设府或州,用以统辖县。府的行政长官称知府,州称州尹,县称县…
Governor指一個行政区(尤其指一級行政区)裡的行政首长 “Governor-general”一职对应的中文翻译是总督。其它地区或国家的“Governor”职位对应的翻译为州长、省长等。各国“Governor”的职责、权力因国情而有所不同。如美国各州州长与下级行政区政府并非领导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长反之。 參見 總督 省长 *知事 备注 注释
城市行政官是古罗马前期首都羅馬城與後期首都君士坦丁堡的頭銜,其最早起源自罗马国王時代,到了罗马共和国和羅馬帝國時期亦持續設有城市行政官一職,該職位於古典时代晚期具有極高的重要性。在西羅馬帝國崩潰後城市行政官的職位倖存了下來,據考證羅馬城的最後一任城市行政官名為約翰。而在東方的君士坦丁堡,城市行政官的職位仍一直存續到 13 世紀為止。 參考文獻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