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瑟蘭公爵
薩瑟蘭公爵()是一個聯合王國貴族爵位,1833年斯塔福德侯爵喬治·琉森-高爾受威廉四世冊封為第一代公爵。 頭銜持有人 第一代薩瑟蘭公爵喬治·琉森-高爾 * 第七代薩瑟蘭公爵法蘭西斯·埃格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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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瑟蘭公爵()是一個聯合王國貴族爵位,1833年斯塔福德侯爵喬治·琉森-高爾受威廉四世冊封為第一代公爵。 頭銜持有人 第一代薩瑟蘭公爵喬治·琉森-高爾 * 第七代薩瑟蘭公爵法蘭西斯·埃格頓
喬治·坎貝爾(,),第八代阿蓋爾公爵,1868年至1874年擔任印度事務大臣。 家庭 1844年,喬治·坎貝爾和結婚,兩人共有5子7女: 約翰(1845年—1914年) 亞契波德(1846年—1913年) 華特(1848年—1889年) 埃迪絲(1849年—1913年) 伊莉莎白(1852年—1896年) 喬治(1850年—1915年) (1853年—1895年) (1854年—1910年) 艾薇琳(1855年—1940年) (1858…
巴克盧公爵(英語:Duke of Buccleuch)是一個蘇格蘭貴族爵位,1663年查理二世將此爵位冊封予其私生子詹姆斯·史考特。 頭銜持有人 (詹姆斯·史考特之妻,兩人同時在位) 第三代巴克盧公爵亨利·斯科特 第六代巴克盧公爵威廉·蒙塔古·道格拉斯·史考特 第七代巴克盧公爵約翰·蒙塔古·道格拉斯·史考特 第十代巴克盧公爵理察·史考特
約翰·曼納斯(,),第七代拉特蘭公爵,1886年至1892年擔任蘭開斯特公國事務大臣。 家庭 1851年,曼納斯和凱瑟琳·馬里(Catherine Marley)結婚,兩人的獨子於隔年出生。 1862年,曼納斯和賈內塔·胡格漢(Janetta Hughan)結婚,兩人共有3子3女: (1864年—1903年) 凱瑟琳(1866年—1900年) (1868年—1945年) 羅伯特(1870年—1917年) 維多利亞(1876年—1933年…
阿爾伯特·史賓沙(,),第七代史賓沙伯爵,英國已故威爾斯王妃黛安娜的祖父。 家庭 1919年,阿爾伯特與欣希雅·漢密爾頓結婚,兩人共有1子1女: 安妮(1920年—2020年) 約翰(1924年—1992年)
第十代巴克盧公爵、第十二代昆斯伯里公爵理查·華特·約翰·蒙塔古·道格拉斯·史考特 (;)是一名蘇格蘭貴族和土地主,以及的族長。他在1973年前使用埃斯克代爾勳爵作為禮節性頭銜;1973年至2007年期間則使用達爾基斯伯爵頭銜。 理查曾是蘇格蘭最大的私人土地主,於蘇格蘭共擁有約的土地,但其後被擁有土地的綾致時裝董事長超越。 早年生活 理查·史考特出生於愛丁堡,是和妻子的長子。英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妹妹斯諾登伯爵夫人瑪嘉烈公主是他受洗時的教母…
土地主(),又名地主或業主,他們是土地、地皮的業權持有人,通常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租者。 成為地主有多種目的: 炒家買入等土地升值 地產發展商的建屋儲備 出租作收租投資 例子 中國 明朝中葉以後,缙绅地主迅速崛起。士大夫一旦得志,其精神日趋于求田问舍。地主憑藉政治特权,大肆兼并耕地,造成子粒不归于公廪。江浙权豪庄田阡陌连亘,一家而兼十家之产。 在中國大陸的農村,地主即是耕田土地的主人,出租土地給農夫(佃農)耕作,按協議徵收耕作物的百分點作…
第十二代諾森伯蘭公爵拉爾夫·喬治·阿爾吉儂·珀西 (;)是一名大不列顛貴族及土地主,並擔任珀西家族的族長。他曾在1995年前使用拉爾夫·珀西勳爵作為禮節性頭銜。 生平 。]] 拉爾夫·珀西是與公爵夫人的次子。 拉爾夫曾就讀於伊頓公學,並分別在牛津大學和雷丁大學修讀歷史系和土地管理系。他在畢業後於阿倫德爾城堡工作約七年,其後則回到諾森伯蘭郡協助其兄長、第十一代公爵管理諾森伯蘭公爵家族的祖宅阿尼克城堡。 由於第十一代公爵終身未婚且未育有子嗣…
捷成漢(),來自丹麥,他於1981年在香港加入捷成集團。 生平 捷成漢求學時期就讀於瑞士聖加侖大學,主修經濟學和工商管理。2000年以來,捷成漢除擔任捷成集團主席及主要股東外,還兼任捷成與謝遜全球家族企業之一、總部位於新加坡的Jebsen & Jessen (SEA)董事;同時他擔任香港希慎興業以及香港九龍倉集團的董事會成員。 捷成漢任職於多個非政府組織,如亞洲文化協會香港分會會友委員會主席,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信託人和香港紅十字會諮…
第十三代艾尔利伯爵大卫·乔治·科克·帕特里克·奥格威(,),苏格兰地主、军人、银行家、贵族成员,奥格威爵士夫人雅麗珊郡主的夫兄。1984年至1997年间任宫务大臣,期间亦有兼任蓟花勋章大臣、安格斯郡尉等职务。 早年生活与家族 奥格威于1926年5月17日出生于威斯敏斯特,是家中的长子,父亲是第十二代艾尔利伯爵大卫·奥格威,母亲亚历山德拉·玛丽·布里吉特·科克(Alexandra Marie Bridget Coke)是的女儿。另外,奥格…
佃農是指租用他人田地,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 歷史 形成 一般而言,農民因家人有病、災荒、婚喪開支等原因,用光積蓄,為債務所迫,只好賣出或放棄土地,變成佃戶。光景好時,農民會買來土地,佃戶會稍為減少;困難時則農民喪失土地,佃戶數目稍為增加。不過,如果土地太貧瘠,地租回報太低,願意買地的人不多,則佃戶數目也不會高。 社會地位 在較富饒和商業繁榮的地區,佃戶只須交地租。在落後或交通不便的多山地區,佃戶則要向地主交出額外的物資,如新年時要送糕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