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努斯·宋克
馬丁·宋克(,拉丁化:,又有文獻拼寫為,),或譯馬丁努斯·宋克、馬蒂·孫克,臺灣荷蘭統治時期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台灣第一任臺灣長官,任期16241625年,在任內於大員港發生海難溺水去世。 生平 自出生至1612年,宋克一直生活於阿姆斯特丹。 1612年至1616年,他於萊頓大學研讀法學。1618年,他被荷蘭東印度公司送往(,荷蘭的羅馬名,今印尼雅加達)擔任東印度;隨後,他又成為班達長官。1623年,他因過度耗用彈藥於鳴槍禮被召回巴達維亞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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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宋克(,拉丁化:,又有文獻拼寫為,),或譯馬丁努斯·宋克、馬蒂·孫克,臺灣荷蘭統治時期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台灣第一任臺灣長官,任期16241625年,在任內於大員港發生海難溺水去世。 生平 自出生至1612年,宋克一直生活於阿姆斯特丹。 1612年至1616年,他於萊頓大學研讀法學。1618年,他被荷蘭東印度公司送往(,荷蘭的羅馬名,今印尼雅加達)擔任東印度;隨後,他又成為班達長官。1623年,他因過度耗用彈藥於鳴槍禮被召回巴達維亞負…
彼得·納茨(,其姓氏荷蘭文獻亦有寫做、等同音字,),又譯彼得·奴易茲、彼得老伊、努易茲,台灣荷蘭統治時期東印度公司第3任台灣長官,與其6歲的長子勞倫斯()為濱田彌兵衛事件被劫持的當事者。 生平 1598年生於荷蘭共和國澤蘭省米德爾堡。 就讀於萊登大學取得博士學位。 澳洲探勘 搭乘荷蘭船艦(),於1622年三月抵達澳洲西南角探勘與地圖測繪,為首次抵達此地的西方船隻紀錄,現今澳洲西南角仍以船名稱為露紋角(Cape Leeuwin),為三大海…
福爾摩沙長官(,亦譯成駐臺長官、大員長官、台灣長官或臺灣總督)是指臺灣荷蘭統治時期,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所派任的駐臺最高行政長官,負責臺灣全島行政事務,官邸在大員的熱蘭遮城內。從1624年至1662年被延平王鄭成功打敗為止,共12任。1628年9月第三任長官納茨率船前往福建、廣東沿海貿易,與鄭芝龍簽訂貿易協定,頭銜為「」,翁佳音譯為「統領福爾摩沙島、台灣城長官」。 歷任長官 參見 臺灣荷西統治時期 臺灣荷蘭統治時期 注釋 來源
弗朗索瓦·卡龙(,;),是一位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法國東印度公司的殖民長官。他是最早活動於日本的法裔歐洲人,他留下關於當地的觀察紀錄也是最早非天主教徒的觀點之一。 生平 他出身布魯塞爾一個法國胡格諾派難民家庭。年少時,他進入荷蘭東印度公司船艦擔任廚師助手。後來,他在日本活動二十年,成為東印度公司的甲比丹,並在當地娶妻生子。 1628年,發生濱田彌兵衛事件,第三任臺灣長官努易茲在熱蘭遮城內遭日本朱印船船長濱田彌兵衛及同行商人武力挾持,他當時為…
馬克西米利安·勒梅爾(;)是一名荷蘭商人、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曾任出島首任甲比丹、荷屬台灣第7任福爾摩沙長官等職。 早年 馬克西米利安是的兒子。 生涯 1641年2月14日至1641年10月30日,出任出島甲比丹。 參考資料
彼得·安东尼松·奧弗特瓦特(;)是一名荷蘭商人、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曾任出島第3及第5任甲比丹、荷屬台灣第9任台灣長官。 生涯 奧弗特瓦特於1640年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此之前,他是荷恩一所學校的職員,無從商經驗。 他曾於1642年10月至1645年8月期間出任出島甲比丹,並於1644年11月至1645年11月期間二度任職。他曾提議在日本北部開辦一個新的市場,然而這是一個不可能被接受的提議,日本翻譯拒絕為他翻譯。另一方面,日本人卻很有…
保羅·特羅登紐斯(;),又譯保羅·杜拉弟紐司、特勞德、特勞典牛氏(其名亦有譯拉丁化的保魯斯),荷蘭豪達人,曾於1640年至1643年期間擔任荷屬台灣第6任台灣長官。西班牙在台灣的經營因不敷成本而在1637年裁軍,他認為是絕佳的時機而在1641年與1642年兩次派軍攻打西班牙控制的雞籠,奪得北台灣統治權。 特羅登紐斯是豪達當地教師的後裔。他的祖父,亦名為保羅·特羅登紐斯,於1573年,宗教改革之後,成為當地拉丁語學校的首任校長;並將其原本…
漢斯·普特曼斯(;),出身荷蘭共和國米德爾堡,是荷屬福爾摩沙第4任臺灣長官(任期1629年至1636年)。 生平 普特曼斯於1621年自米德爾堡前往亞洲。他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早期職業生涯中曾前往暹羅、柬埔寨、北大年、蘇門答臘島西海岸和爪哇島東北海岸等地。1624年起,他在巴達維亞工作,並於1628年晉升為市議員委員會主席和中國公民的監督者。 1629年,他成為臺灣長官。1633年,他在中國沿海領導了一場針對鄭芝龍部眾的軍事行動;在行動中…
弗雷德里克·揆一(,,),是一名瑞典貴族、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也是台灣荷蘭統治時期的第十二任暨最後一任台灣長官。 生平 揆一於1615年(或1620年)生於斯德哥爾摩,一個具有佛拉芒淵源的家族。為逃避宗教迫害,約於1569年自神聖羅馬帝國的布拉邦公國(Duchy of Brabant)移居瑞典。瑞典知名駐英外交官是他的大弟,小弟奧托(Otto Coyett)在莫斯科有一家玻璃廠。父親是瑞典國王約翰三世()的金匠,後被任命為皇室鑄幣師,1…
赫拉德·弗雷德里克松·德維特(、、、,),荷蘭東印度公司第二任台灣長官(1625年9月19日—27年6月28日)。擔任駐明通商高級商務官()、司令官。1624年8月公司派他在澎湖與福建總兵俞咨皋書信會談,曾指揮留日漢人鄭芝龍海盜集團率領中國帆船懸掛親王旗從事私掠截擊與馬尼拉、澳門(當時為荷蘭的交戰敵國西班牙、葡萄牙控制)進行通商船隻的任務。1625年9月14日,前任長官宋克在大員灣入口發生船難,17日去世,大員評議會19日推舉司令官德·…
康納利斯·西撒爾(;),荷蘭商人、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曾任台灣荷蘭統治時期第11任台灣長官,任期1653年至1656年。 早年生涯 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後,西撒爾於1629年在巴達維亞開始任職。在亞洲,他先後於交趾支那、平戶,以及大員(荷屬福爾摩沙行政中心所在地)工作。1641年,他辭去在荷屬福爾摩沙的職務前往平戶,但遭逢德川幕府強制荷蘭東印度公司將貿易根據地遷至出島。此後,他返回福爾摩沙,然後又前往日本;在日本,他被下令對當時被西班牙控…
約翰·范·德·勃爾格,又譯范得堡(;),出生於荷蘭台夫特,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第5任台灣長官,任期1636年至1640年。1627年抵達,與Adriana Quina結婚,成為第4任長官漢斯·普特曼斯的姻親。1631年,他在印度理事會被任命。1634年,他被派往萬丹蘇丹國執行任務。1640年死於台灣長官任內,葬於熱蘭遮城牆腳下,首任長官宋克墓位的旁邊。 參考資料
尼可拉斯·費爾勃格(荷蘭語:Nicolaas Verburgh,),或譯費爾堡、富爾堡、維堡,在台灣荷蘭統治時期擔任第10任台灣長官,時間是 1649年 - 1653年。 生平 1624年維堡擔任下級商務員並前往亞洲工作,1647年晉升為波斯商館的館長。164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以月薪230盾的待遇,任命他作台灣長官。1650年,駐台牧師倪但理跟上級商務員史諾克(Dirck Snoucq)發生爭執,史諾克控告倪但理毀謗名譽,而尋求維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