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服务纪念章
国防服务纪念章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2022年2月公布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规定设立的一种纪念章,授予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国防服务纪念章被重新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五个等级。 授予原则 四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8年不满16年的文职人员;三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16年不满30年的文职人员;二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30年不满40年的文职人员;一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40年不满50年的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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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服务纪念章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2022年2月公布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规定设立的一种纪念章,授予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国防服务纪念章被重新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五个等级。 授予原则 四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8年不满16年的文职人员;三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16年不满30年的文职人员;二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30年不满40年的文职人员;一级国防服务纪念章发给任职满40年不满50年的文职…
献身国防纪念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纪念章,共分三个等级。 授予原则 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给烈士颁发金质纪念章,给因公牺牲军人颁发银质纪念章,给因公致残军人颁发铜质纪念章。 图案 获得者 参考文献 参见 烈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防服役纪念章 * 卫国戍边纪念章
卫国戍边纪念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二条规定设立、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纪念章,共分三个等级。 授予原则 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
和平使命纪念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四条规定设立、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纪念章。 授予原则 颁发给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反恐、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军事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参考文献
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纪念章,分为两种。 授予原则 颁发给执行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该纪念章的具体名称和颁发范围,由总政治部拟定并报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图案 参考文献
国防服役纪念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一条规定设立、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纪念章,共分三个等级。2022年2月,《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公布,国防服役纪念章被重新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五个等级。 授予原则 2011年版,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